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SC2002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相关情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招标日期:2020年12月16日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阳中路149号
成交金额:*******.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六、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许海云,吴玲,金琳,邵巧秋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45%收取。收费金额:18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1@qq.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80*****234。地址:宁国市滨河路15号。
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三)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滨河路15号
联系方式:180*****23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80*****234
十二、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9.pdf">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pdf
****************2.zip">主要标的信息.zip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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