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SC2002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相关情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招标日期:2020年12月16日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阳中路149号

成交金额:*******.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许海云,吴玲,金琳,邵巧秋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45%收取。收费金额:18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1@qq.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80*****234。地址:宁国市滨河路15号。

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三)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滨河路15号

联系方式:18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80*****234

十二、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9.pdf">安徽省宁国市宁川府弱电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pdf

****************2.zip">主要标的信息.zip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系统 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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