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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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700]LSGC[CS]*******_1_****************X2_1550)
一、合同编号:[350700]LSGC[CS]*******_1_****************X2_1550
二、合同名称: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700]LSGC[CS]*******_1_****************X2_1550)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700]LSGC[CS]*******
四、项目名称: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44号8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299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60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980000 |
合同总金额:¥98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市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南林写字楼2号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2-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2-162020-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整份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委托方(甲方):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受托方(乙方):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南平市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住 所 地: 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 法定代表人: 袁仁旺 项目联系人: 胡春 联系方式 :189*****812 通讯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npjtysk@163.com 受托方(乙方): 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44号信息港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秦洪 项目联系人: 郭艳锋 联系方式 : 180*****200 通讯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44号信息港大厦8楼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guoyf @xmigc.com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通过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的建设,应用大数据、AI、物联网、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主管部门对网约车行业的智能监管服务能力,辅助主管部门强化网约车行业的合规性管理,推进网约车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2.技术内容: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中心建设、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约车运营监管系统、12328投诉管理系统、稽查执法管理系统、服务质量考核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移动执法办公系统、系统管理以及接口系统等。 (1)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多源数据采集与接入、交通运行数据处理、海量数据集中存储、数据共享与交换等任务,具备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计算、数据存储、数据输出、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数据备份及容灾功能,是整个系统的数据支撑,为系统及各业务功能提供综合数据服务,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其他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网约车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2)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人员档案、车辆档案、企业档案、区域管理等相关功能; (3)网约车运营监管系统:建设实时监控、轨迹回放、区域查车、历史订单信息查询等相关功能; (4)12328投诉管理:根据企业名称、投诉类型、投诉日期、处理状态和关键字信息查询投诉详细信息,对投诉进行受理、转办、催办、企业协办和退回等操作,并显示投诉的流转记录; (5)稽查执法管理系统:建设人车合规性核查、线上线下车辆一致性核查、线上线下驾驶员一致性核查、接入车辆信息分析告警、接入驾驶员信息分析告警、外地车辆异地营运核查、车辆历史轨迹比对、车辆跨区域经营告警等相关功能; (6)服务质量考核管理系统:建设信用信息管理、考核指标管理、信誉考核管理、日常考核计分、考核通报管理、信用异常预警、诚信管理、查询统计等主要功能; (7)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建设从业人员分析、车辆分析、投诉统计、营运数据汇总、营收分析、业务量分析、企业营运特征分析、平均行驶数据、运距分布、空驾特征分析、需求特征分析、打车难易分析、运力水平指标、运力分布特征等主要功能; (8)移动执法办公系统:建设基础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主要功能; (9)系统管理:建设应用系统、日志管理、字典管理、参数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角色权限管理等主要功能; (10)接口系统:主要包括与区域性网约车企业平台对接、与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与12328服务监督系统的对接、与道路运政管理系统的对接、与南平市政务数据汇集共享平台的对接等主要功能。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1)架构体系:平台基于XML/JSON/J2EE等开放技术,遵循SOA架构体系,各业务系统均采用B/S架构开发,提高系统的跨平台和可移植性,降低部署、维护和管理成本; (2)系统架构:平台开发采用前后端分离框架,前端采用VUE/element-UI/Echarts/等主流框架,后端采用分布式微服务技术架构SpringCloud,将整个平台软件按照不同的业务体系拆分成不同的服务,每个服务独立进行开发、部署、扩展,服务与服务之间通过注入RESTful api或RPC调用,系统提供统一的API网关,对所有服务进行综合管控,系统采用Eureka作为注册服务中心,管理各种服务的注册、发现、熔断、负载、降级等,实现各业务服务的自我保护机制; (3)存储系统:系统采用Oracle12g作为核心业务数据存储系统,保障业务为数据的可靠性;采用自研文本数据库gpsdb,为海量定位数据提供在线存储和高速查询数据服务,满足轨迹回放和失物查找高性能要求;采用开源Redis非结构化数据库,缓存高频数据,提升系统响应性能的同时保证并发数据安全和一致性; (4)支撑技术:平台运用GIS技术,结合业务需求,支持釆用互联网地图服务,如高德地图,或中心已购超图GIS地图服务器版本进行二次开发,用于展示车辆动态位置信息;运用RabbitMQ开源消息队列技术,降低进程间数据接收和处理的耦合度,提高数据可恢复性,数据顺序保证和数据缓存能力;运用ETL数据交换技术,对不同来源、不同数据格式的的异构数据进行抽取、转换和存储,形成符合系统要求的数据; (5)用户视图:在面向系统用户的 UI 设计、权限设计上,根据不同用户的特征进行分层。各级领导、各类业务对象对系统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因此按角色层次进行划分,不同角色的用户将看到功能不完全相同的系统及数据。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计化; 2. 项目实施方案。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 本项目质保期三年; 3. 项目周期时间内完成:数据中心建设、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约车运营监管系统、12328投诉管理系统、稽查执法管理系统、服务质量考核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移动执法办公系统、系统管理以及接口系统的调研、开发、部署、培训和验收; 4. 软件应在国家及南平市相关规定要求国产化时,免费进行系统兼容升级改造; 5. 需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需求交付。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提供系统开发所需要的的基础资料、业务数据、报表样式、业务功能需求、业务规则和流程。 2.提供时间和方式: 根据项目进度按要求按时提供。 3.其他协作事项: (1)协调系统支撑服务器和网络资源;(2) 协调第三方软件对接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在满足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保密义务的条件下乙方归还甲方相关资料。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98万元 。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项目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8%; (2) 签署合同后第二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 签署合同后第三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42%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地址: 厦门思明区福建省鹭江道98-101 帐号: 35101 53500 10525 12835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无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合理支配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知情权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7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无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双方协商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双方共同确认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7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7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证系统只在甲方内部使用,所有乙方提供的方案、说明、代码等技术资料,甲方均不得向外提供。 2.涉密人员范围: 与本应用系统相关的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3年 。 4.泄密责任: 承担由于甲方泄密所造成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所有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乙方均不得向外提供并保证不将以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2.涉密人员范围: 所有参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3年 。 4.泄密责任: 承担由于乙方泄密所造成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 项目相关技术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交付,数量为一套。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项目验收合格后交付,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及时组织软件开发工作 验收。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 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尝。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 无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甲方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双方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双方另行协商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归双方所有。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安装、使用、维护的培训 。 2:地点和方式: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三 条约定,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向甲 方按未交付合同金额每日0.3%作为违约赔偿(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五 条约定,应当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 未支付合同金额每日0.3%作为违约赔偿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十一 条约定,应当 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并应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赔偿超过部分(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十一 条约定,应当 承担《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 甲方赔偿超过部分(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 甲 (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 无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无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刘键涓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郭艳锋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代表双方确认双方工作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当双方的协调人员,确保双方沟通充分、 合作融洽; 3.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进行协商处理,保障甲方的问 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 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 件。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无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功能列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无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无 ; 3.技术评价报告: 无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无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无 ; 6.其他: 无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2.登记材料:(1) 技贸合同 (2) 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3) 3.合同类型: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4.合同交易额: 玖拾捌万圆整 5.技术交易额: 玖拾捌万圆整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功能列表 1、数据中心建设 序号 功能 功能说明 1 数据库设计 要素定义、库总体结构、建模及数字字典,存储空间分配、数据表、视图、存储过程的设计 2 数据库建库 平台数据中心数据资源主要划分为基础库、业务库、动态库、主题库、管理库。 1、基础库:用于存储网约车企业基本信息、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 2、业务库:用于存储各类业务子系统或功能模块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数据,如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服务评价、投诉信息等; 3、动态库:用于存储地理空间轨迹数据,同时存储营运(订单)数据、签到签退(上下线)数据等数据量相对较大的数据; 4、主题库:用于存储各类运行时预处理数据,同时根据各种指标、维度运算和统计分析形成主题数据; 5、管理库:用于统一存储系统管理相关数据,如用户数据、角色数据、权限数据等,具备系统操作日志、错误日志统一集中存储。 2、应用系统开发 序号 功能 功能说明 一、基础信息管理 1 人员档案 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实现一人一档的网约车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提供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的查询和导出等功能 2 车辆档案 建立完整的车辆信息档案,实现一车一档的网约车车辆信息管理。提供车辆基础信息的查询和导出等功能 3 企业档案 为网约车平台的运营企业建立信息档案,记录和查询各企业的基础信息。提供企业信息的查询和导出 4 ▲区域管理 通过GIS地图绘制地理区域范围,支持圆形、矩形和多边形。在GIS地图上绘制区域,设置区域简称和区域类别,区域类别包括重点区域、免疫区域、运力监控区域、限制停车区域、限速区域、运力监控区域和保障区域等,可根据业务需求定义和扩展 二、网约车营运监管 1 实时监控 通过网约车平台企业上报的平台数据以及道路运政系统管理的许可车辆信息,区分出许可车辆和非许可车辆,结合GIS地图,对网约车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查询指定网约车的详细信息 2 轨迹回放 根据选择的时间段在地图上将车辆的历史数据以行驶轨迹线的方式重新显示一遍 3 区域查车 查找指定日期所有经过指定区域的出租汽车辆,结果显示车辆车牌、详细地点、速度和状态等信息 4 区域车辆异常聚集 用户可预先设置重点监测区域和设定车辆阀值,当该区域网约车数量超过阀值时系统自动报警 4 ▲历史订单查询 根据网约车所属平台、订单状态和查询时间范围显示网约车历史订单列表。包括订单下单时间、订单类型、平台名称、订单编号、车牌号、司机、司机手机号、乘客、订单状态等 三、12328投诉管理 1 12328投诉管理 根据企业名称、投诉类型、投诉日期、处理状态和关键字信息查询投诉详细信息,对投诉进行受理、转办、催办、企业协办和退回等操作,并显示投诉的流转记录 出租车科投诉管理 企业投诉管理 在页面显示投诉工单信息列表,可查看投诉信息详情并对不同状态的投诉工单进行相应的操作,在投诉信息详情中显示流转记录 在页面显示投诉工单信息列表,可查看投诉信息详情并对不同状态的投诉工单进行相应的操作,在投诉信详情中显示流转记录 四、稽查执法管理 1 人车合规性核查 根据运政系统许可数据与企业平台上报的车辆和驾驶员基础档案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许可证件过期、未备案或未持证人员或车辆信息,辅助执法考核 2 线上线下车辆一致性核查 系统对接收到投诉系统推送的关于线上线下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投诉时,可实现被投诉车辆与网约车平台报送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查询的功能,如比对结果一致,将结果自动反馈给投诉系统 3 线上线下驾驶员一致性核查 系统对接收到投诉系统推送的关于线上线下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投诉时,可实现被投诉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报送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查询的功能,如比对结果一致,将结果自动反馈给投诉系统 4 接入车辆信息分析告警 当网约车平台新增或更新车辆信息时,系统对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告警并进行记录,并向管理人员提供相关查询功能,提交相关备注说明的录入功能 5 接入驾驶员信息分析告警 当网约车平台新增或更新驾驶员信息时,系统对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告警并进行记录,并向管理人员提供相关查询功能,提交相关备注说明的录入功能 6 ▲外地车异地营运核查 系统供对网约车平台接入的车辆、订单数据的查询分析功能,对于起讫点均在南平市管辖范围内而服务车辆非闽H号牌的,显示相关告警信息 7 车辆历史轨迹比对 系统实现通过电子地图方式对指 定车牌号、指定时间段的网约车轨迹提供车载设备车载卫星定位数据与网约车平台数据库手机定位数据的比对功能 8 ▲车辆跨区域经营告警 系统供对网约车平台接入的车辆、订单数据的查询分析功能,对于起讫点均不在南平市管辖范围内而服务车辆为闽H号牌的,显示相关告警信息空车载客核查 五、服务质量考核管理 1 信用信息管理 实现对网约车企业的基本信息、驾驶员信息、车辆信息、以及经营企业中的经营行为信息的集中管理。支持查看基础信息和历年的考核详情和明细。支持输入关键字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2 考核指标管理 建立信息考评指标文件,实现对指标版本、指标类和指标项进行管理,同时可灵活设置考核得分与等级的对应关系。功能按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网约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分类及设置原则,通过考评指标管理建立灵活、量化的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便于业务扩展及考核评分的自动计算,减少人工处理复杂度 3 ▲信誉考核管理 依据考评指标管理建立的指标体系,按考核周期或周期内指定的时间段对驾驶员、企业信誉评分进行计算,在显示评分结果时应显示各指标项的得分情况,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企业的信誉等级,并存储至信誉档案。包括评价得分标准管理、信誉评分计算、信誉评级等 4 日常考核记分 支持对驾驶员、企业进行日常考核记分,可录入记分相关的信息、具体记分项目和记分值,日常记分项目包括加分和扣分项目。基于驾驶员记分可同步对其企业进行记分。支持记分查询和导出 5 考核通报管理 系统将根据考核版本中的配置,可自动生成月度或年度考核情况,可查看对应周期内的考核记分的汇总情况以及记分明细,同时支持查询和导出操作 6 ▲信用异常预警 系统可通过设定相关阀值,对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异常变动情况(如近期投诉、经营违章大幅增加的地区或企业)及时预警,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排查相关隐患,包括预警阈值设定、预警监控、预警分析等 7 诚信管理 驾驶员或企业总记分达到或超出考核满分时,将被自动加入不诚信名单,系统支持对不诚信名单进行管理和查询等操作 8 查询统计 支持查询统计网约车企业、驾驶员信用档案信息、年度信誉评分、评级信息、信誉等级分布情况;历年信誉变化情况、多发不良行为统计情况等 六、数据统计分析 1 从业人员分析 实现网约车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的统计分析 2 车辆分析 实现网约车车辆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的统计分析 3 投诉统计 对网约车的投诉情况进行统计,网约车投诉类型包括绕道、态度差、抛客、拼座和收费问题等;对网约车的投诉量进行统计,并展示相应的分析图和数据表 4 ▲营运数据汇总 实现对营运金额、行驶里程、营运趟次、空驶率、公里产值的汇总统计,可按年度、月度进行营运数据的统计,可查询营运数据明细。展示方式包括分析图、数据表及明细表 5 营收分析 对网约车的营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车均营收金额,统计网约车的总营收状况和占比,并展示相应的分析图表 6 业务量分析 对网约车的业务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车均营运趟次,统计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业务总量情况和占比,并展示相应的分析图表 7 企业营运特征分析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企业的营运特征分析,统计各个平台的每趟次的平均营收金额,并展示相应的分析图表 8 平均行驶数据 对网约车的平均行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指标包括平均营运时间、平均空驶时间、平均营运里程和平均空驶里程,并展示相应的分析图和数据表 9 运距分布 统计网约车的运距分布情况,分析网约车在每个距离段内的营运趟次和占比,并展示相应的分析图和数据表 10 空驶特征分析 对网约车的空驶特征进行分析,统计车辆的平均空驶率和平均空驶时间,并展示相应的分析图表 11 需求特征分析 分析城市的用车需求情况,用需求热力图的形式在地图上展示用车的需求情况,并能够显示出行的热点区域 12 ▲打车难易分析 分析城市的打车难易状况,将城市地理区域划分为一个一个的小格,用不同颜色的小块在地图上展示打车的难易程度,并能够展示打车最难和打车最易的区域排行 13 运力水平指标 对网约车的运力水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车辆的平均重车率和平均空车数量,并能够展示相应的分析图表 14 运力分布特征 统计分析网约车的运力分布特征,在地图上展示热点区域和重点区域的运力车辆的主要去向动态和趟次信息,并能够展示当前区域的热门终点 七、移动执法办公 1 基础信息查询 提供网约车平台企业信息、网约车车辆信息、网约车驾驶员注册登记信息等基础信息的查询功能,并实现信息的归纳、统计 2 ▲统计分析 实现对南平市网约车服务情况、营运情况、订单情况、服务评价质量等的分析统计,并能够以图形、表格等形式进行展示 八、系统管理 1 应用管理 管理接入系统的应用信息,类型包括内部接口、外部接口、内部应用、外部应用,如系统政府端、系统企业端、以及接入系统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同时支持管理系统应用菜单、生成API鉴权密钥 2 日志管理 提供系统操作日志及登录日志的查询 3 字典管理 对数据字典进行管理,可进行字典分类录入、字典值录入、编辑、删除等操作 4 参数管理 提供系统应用参数的查询和维护;参数信息包含参数名称、参数值、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参数所应用到的系统、状态(启用/禁用)和备注信息 5 用户管理 提供系统登录用户信息录入、所属角色设置以及修改和锁定账户等功能 6 角色管理 提供角色录入、编辑、查询、删除功能; 角色信息包含角色名 称、角色组、排序、状态(启用/禁用)和备注信 7 角色权限管理 给不同角色分配系统各模块功能权限,根据功能菜单列表勾选具体权限 3、数据接口设计 序号 功能 功能说明 1 与区域性网约车企业平台对接 开发统一标准接口,实现与区域性网约车企业的数据对接,可实时采集地方网约车公司的实时车辆、人员等营运数据等,也可及时反馈网约车驾驶员的申请信息等 2 与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 根据交通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接口标准进行对接,获取全国性网约车平台数据,包括定位数据、营运数据、基础档案数据等32项接口数据对接要求 3 与12328服务监督系统的对接 通过接口实现从12328服务监督管理系统获取车辆的投诉信息和报警信息 4 与道路运政管理系统的对接 通过接口实现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获取网约车企业的基本信息、驾驶员的基本信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的相关从业资格信息,为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提供最可靠、合法、稳定的基础信息来源 5 与南平市政务数据汇集共享平台的对接 实现与南平市数字办共享交通数据,实现全市网约车静态基础数据和动态营运数据的共享和对接。包括网约车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基础信息,以及卫星定位、运行状态、订单信息等动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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