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中标结果

兴隆台区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中标结果


兴隆台区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第 4 轮 )

【发稿时间 :2020-12-17 】


兴隆台区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PJC********03_4/x*******

二、项目名称:兴隆台区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兴隆台区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下水泉路1200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树林、张德才、杜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民政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1号

联系方式:135*****090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芮

电话:****-*******


十、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其他服务

-

1

100000.000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其他服务

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为减轻政府风险,提高服务效率,对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交由专业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购买主体为区民政局,由运营主体进行专业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归运营主体并承担运营成本、自负盈亏。服务团队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日间照料、临时托护、入户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心理慰藉、文体娱乐、休闲养生等服务。

运营期限为5年,第一年免收费用。运营主体在一个运营周期内,要随时接受民政局及服务对象监督,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视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运营方需自行承担水、电、气、暖及日常开销等费用。

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为减轻政府风险,提高服务效率,对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交由专业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购买主体为区民政局,由运营主体进行专业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归运营主体并承担运营成本、自负盈亏。服务团队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日间照料、临时托护、入户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心理慰藉、文体娱乐、休闲养生等服务。

运营期限为5年,第一年免收费用。运营主体在一个运营周期内,要随时接受民政局及服务对象监督,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视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运营方需自行承担水、电、气、暖及日常开销等费用

无偏离

其他服务

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为减轻政府风险,提高服务效率,对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交由专业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购买主体为区民政局,由运营主体进行专业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归运营主体并承担运营成本、自负盈亏。服务团队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日间照料、临时托护、入户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心理慰藉、文体娱乐、休闲养生等服务。

运营期限为5年,第一年免收费用。运营主体在一个运营周期内,要随时接受民政局及服务对象监督,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视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运营方需自行承担水、电、气、暖及日常开销等费用。

我中心承诺:对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交由专业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购买主体为区民政局,由运营主体进行专业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归运营主体并承担运营成本、自负盈亏。服务团队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日间照料、临时托护、入户服务、助餐、助浴、文体娱乐、休闲养生等服务。

运营期限为5年,第一年免收费用。运营主体在一个运营周期内,要随时接受民政局及服务对象监督,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视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运营方需自行承担水、电、气、暖及日常开销等费用。

我中心承诺:对辽河佳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交由专业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购买主体为区民政局,由运营主体进行专业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归运营主体并承担运营成本、自负盈亏。服务团队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日间照料、临时托护、入户服务、助餐、助浴、文体娱乐、休闲养生等服务。

运营期限为5年,第一年免收费用。运营主体在一个运营周期内,要随时接受民政局及服务对象监督,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视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运营方需自行承担水、电、气、暖及日常开销等费用。

无偏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标签: 运营服务 社会化 养老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