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竞价转让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竞价转让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竞价转让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BB2020CQJ059
转让方:蚌埠市环境监测站;
转让方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转让方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1*****982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竞价转让项目
2、成交情况:
标的序号 | 标的 | 起拍价(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买受人 |
1 | 2004年6月登记的原车号(皖C16978)猎豹1辆 | 0.47 | 1.39 | 孟雷 |
3、项目编号:BB2020CQJ059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竞价时间:2020年12月17日9点
6、公示期: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bbshjjcz.@126.com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蚌埠市环境监测站、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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