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碶街道锦丽社区智慧党建中心文化氛围布置中标结果
石碶街道锦丽社区智慧党建中心文化氛围布置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248
二、项目名称:石碶街道锦丽社区智慧党建中心文化氛围布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09084(元) | 宁波和木相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栎社村车站新村一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 石碶街道锦丽社区智慧党建中心文化氛围布置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布置工作。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茹,齐书琳,史秋雯,王福良,李姝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品街1号石碶街道办事处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倩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82-60077
质疑联系人:忻芬
质疑联系方式:(0574) 882-6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梦娜
质疑联系方式:156*****8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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