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党委书记黄中超、(原)镇长曲治国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城关镇党委书记黄中超、(原)镇长曲治国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2020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经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8月11日至9月20日,对城关镇党委书记黄中超同志2018年至2020年3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对城关镇(原)镇长曲治国同志2016年5月至2019年9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黄中超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5月生,洛宁涧口人,本科学历。黄中超同志自2016年5月以来担任城关镇党委书记,负责镇党委全面工作。
曲治国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7月生,洛宁东宋人,本科学历。曲治国同志自2016年5月至2019年9月担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2019年9月调任洛宁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黄中超同志自2016年5月以来担任城关镇党委书记和曲治国同志自2016年5月至2019年9月担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镇党委、镇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团结和依靠全镇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实力洛宁”发展目标和“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开放强县、特色富民”发展战略,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在加快发展中抢抓机遇、在转型跨越中攻坚突破,促进了城关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2019年地区国民生产总值较2017年增长12.13%,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数增加5.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28.29%。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1.重大政策、决策落实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山水田园、秀美洛宁”总体定位、“一心、一轴、两带、三区”新型城镇化总体格局为目标,积极推进“三城联创”、“百城提质”工作,新修、拓宽兴翼路、建设北路等城市交通道路、修建广宁路游园、建设路游园等游园和道路绿化以及凤翼山中心广场、老城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城市垃圾清理、涧河综合整治和城市面貌的提升改造工作,从严打击“两违”现象和“散、乱、污”企业治理,镇区环境明显改观、各项基础功能设施显著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商贸兴镇,三产富民”为发展思路,以优质引资项目为载体,全力招商引资,先后引进富兴汽车超市、美乐美超市、新都汇购物公园、美景永宁府、天祥.林语溪岸等项目,项目总投资达6.5亿元,特别是投资总额达5.6亿元的新都汇购物公园项目,商业体量4.2万平方米,建成运营后,将成为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先后盘活了“紫竹二期”“东城明珠”等问题楼盘,目前以永宁大道沿线昌瑞大厦、水务大厦、紫竹大厦、君龙大厦等商务写字楼和名门嘉苑、龙泰御花园等沿街商务公寓为依托的新型商务业态集合已形成规模,永宁大道中心商务区得到加快发展。
三是积极服务县重大项目征迁建设工作,保障了建设路、广宁路、文昌南路、凤翼山中心广场、洛宁高中、翔梧路小学等一系列县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2016年以来先后荣获“河南省生态绿化模范镇”、“河南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单位”、“服务项目先进单位”、“服务项目先进乡镇”、“三城联创和百城提质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 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城关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四包一”包保责任制,缜密部署排查工作。疫情期间,共设置围挡2041米,抽调机关同志、群众、县直援助人员206人,部署卡点100个,阻断了疫情传播渠道,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和农业生产,落实“六稳、六保”,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方面。城关镇认真编制了“城关镇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城关镇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工作任务,确立了“注重产业协调发展和项目建设、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建设、注重民生事业发展和平安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推进城市提质扩容,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第三产业水平;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突出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深化改革改制,增强发展后劲;全面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等工作任务,先后制定了《城关镇项目建设“百日共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治理城市规划区“两违”行为的实施意见》、《城关镇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实施方案,促进城关镇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
根据洛宁县统计局公布数据反映,城关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如下表:
指标数值 发 展 指 标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
数据 | 同比增长 | 数据 | 同比增长 | 数据 | 同比增长 | |
生产总值 (亿元) | 21.52 | 26.8% | 24.42 | 13.48% | 24.13 | -1.19%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 10.7 | -58.8% | 16.1 | 50.47% | 11.3 | -29.8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9471 | 5% | 11470 | 21.11% | 12150 | 5.92% |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黄中超同志、曲治国同志任职期间,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经济决策制度,通过完善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及其效果。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
城关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规范各项支出,制定了《城关镇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成立了城关镇非法集资问题防范和治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维护了群众利益。
2018年收入总量580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206.69万元;支出5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
2019年收入总量523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317.81万元;支出5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
2.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
城关镇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大力实施“整村推进”、示范村创建、重点村整治和村级活动场所等项目建设。投资35万元完成了东关中学食宿楼改造;投资85万元,打造城关镇4个社区一个行政村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022元,民生保障得到持续改善。
3.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黄中超同志、曲治国同志任职期间,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发展战略,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推行“河长制”、“路长制”,推进空气、环境污染防治,成立了城关镇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城关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城关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等工作组织,强化领导,先后研究制定了《城关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制度》、《城关镇“路长制”工作导则》等方案制度,任职期间重点对寺沟河、金底涧、东关涧河、建设路排水渠等进行了全面整治,打造了凤翼山生态公园,县域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4.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黄中超同志、曲治国同志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县编办下发的《洛宁县城关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行,城关镇党政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5人,实有18人,空编7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7人,实有44人,空编3人。
(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黄中超同志、曲治国同志任职以来,能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协调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镇党委、政府会议的主要议题,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研究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城关镇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次审计也发现,黄中超同志、曲治国同志任职期间,还存在财政收入任务未完成、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
1.公共财政收入任务未完成。
2018年公共财政收入任务4170万元,实际完成3206.69万元,占任务数的76.9%;2019年公共财政收入任务4165.02万元,实际完成2317.81万元,占任务数的55.65%。
2.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2019年四条道路外立面改造项目推进缓慢,目标任务年内完成投资共计11000万元,实际完成1058万元,占任务的9.62%。其中,兴宁路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18万元;凤翼路年内完成投资2000万元,实际完成362万元;建设路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实际未实施;复兴路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78万元。
上述1、2项问题,主要是税源不足和工作监督不到位所致,根据中央两办《规定》第四十一条,黄中超同志、曲治国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财政财务管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城关镇政府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发现,城关镇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支出管理不规范等4项问题。涉及金额19,374.73万元。具体如下:
1.预算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723,746元。
2018年追加的广宁路建设土地补偿费用473,746元、“三城联创”工作经费250,000元,均未及时拨付使用。
上述问题2019年已支付完毕。
2.支出管理方面
(1)支出证据不足,涉及资金165,255元
2018年至2020年3月,支出证据不完整,不能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支出共计165,255元。其中,扶贫下乡补助无原始下乡记录支出56,800元;电脑维修、打印机加墨、宣传版面制作等支出中存在无支出明细、无实际使用人、收款人与实际劳务提供人不一致等108,455元。
(2)违规使用现金支付38,920元
2018年至2019年,城关镇将项目支出款先转给镇政府工作人员,再转付给施工队,违规使用现金支出2笔,共计38,920元。
3.项目管理方面
(1)未签订施工合同,涉及资金115920元
2018年至2019年,未签订施工合同实施涧河整治、垃圾清运等项目6项,支出共计115920元。
(2)工程项目未验收,涉及资金278046元
2018年至2019年,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支付垃圾清运、装修等项目9项,支付金额278046元。
(3)项目施工合同不规范,涉及资金187259元
2018年至2019年在铁皮围挡、清运垃圾等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约定事项不具体、无工作量、无地点等不规范现象8项,共计支出187259元。
4.资产管理方面
漏记固定资产87,238元
2018年至2019年购置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共计87,238元,未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上述1-4项问题,主要是工作监管不到位所致,根据中央两办《规定》第四十一条,黄中超同志、曲治国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已将《城关镇党委书记黄中超同志、(原)镇长曲治国同志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送达本人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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