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于元伟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于元伟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2020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7月22日至8月25日,对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于元伟同志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任期内相关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于元伟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南省洛宁县人,1972年11月生,本科学历,中学一级教师,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于元伟同志任职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经济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开拓创新,灵活办学,狠抓政风学风建设,保持廉洁自律,围绕职业教育发展,建立了学校财务公开制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实力洛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智力支持。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于元伟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和校务公开,增强办学的透明度;强化招生,狠抓师德、考勤工作,实施准军事化学生管理模式,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质量不断提升;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和劳动者素质,助力洛宁普教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

(二)履行本部门职责,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情况

任职期间,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加大投入,先后建起了彩虹广场,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校园安装了净水器等设施,购买了计算机40台,更新了所有微机室,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条件,大力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建设,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容校貌焕然一新。二是在学历提升培训方面,在原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与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河南科技学院、平顶山学院等高等院校联合开展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目前学员已达480余人,办学路径不断拓宽。三是积极承担全县4000余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200余名中小学行政干部任职和能力提升培训任务。四是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河南省教育厅扶贫培训和防汛、移民培训等社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和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主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学校责任目标主要为职教招生和劳动力技能培训。

职业教育招生工作:2016年分配指标400人,实际招生615人;2017年分配指标600人,实际招生743人;2018年分配指标400人,实际招生564人。

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2016年分配任务100人,实际培训119人;2017年分配任务850人,实际培训16期,共1001人;2018年分配任务850人,实际培训20期共1581人;2019年分配任务850人,上半年实际培训320人。

(四)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任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经济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主管部门提出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核批准,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后,交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表决,通过后由总务处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执行,确保了经济事项执行效果。

(五)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

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认真制定了《教职工工作制度》、《教职工奖惩办法》、《财产保管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

2016年6月初累计结余27.65万元,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底收入总计2990.22万元,支出总计2896.79万元,财政收回和调减资金合计67.66万元,截止2019年6月底累计结余53.42万元。

2.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于元伟同志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县编办下发的《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行,中共洛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人员编制30人、洛宁县职业教育中心人员编制44人,编制人员共74人。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洛宁县职业教育中心实有教职工59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教职工56人,空编15人。雇佣人员5人(门卫1人,寝室管理员2人,教官2人)。

(六)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任职期间,大宗商品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科学配置,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账卡管理制度、清查盘点制度、领用借用归还制度和非正常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固定资产处置执行洛宁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和《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宁政〔2013〕5号)规定,按程序进行国有资产处置。

(七)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

洛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对口帮扶景阳镇2个村,分别是深度贫困村良泉沟村和非贫困村张洼村。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先后举办技能培训班、开设进城人员服务点、改善村室条件、建文化广场、开办“幸福讲堂”、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村容村貌治理、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活动,使得良泉沟创建首批规范化样板村并获得通过,为全县树立了榜样;良泉沟村产业就业实现贫困户全履盖,名列全县118个贫困村前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界定

(一)其他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25289元

2018年其他收入中收餐厅承包费25289元直接交入本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未缴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

(二)支出证据不足*******.3元

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在事业支出办公费、劳务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科目中列支费用*******.3元,发票无日期、无购物明细、无维修地点、无使用用途,无相关合同、无发放人员签字,无活动文件等,不充分证明支出的真实性。

(三)“三公经费”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10617元

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在事业支出中列支业务招待费用10617元,后附附件五单不全,无公函及公务接待清单。

(四)审批手续不健全、程序不合规703194元

1.2017年至2019年6月在事业支出科目中列支维修费、培训费等费用205298元,无采购合同,无采购手续,无经手人,无领导签批,发放册子无银行盖章。

2.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在事业支出科目中列支操场地坪漆、校园铺彩砖、校园安装监控、采购办公用品、加油等费用173955元,合同日期与采购部门批准日期,发票日期时间顺序相反,未按合同执行付款,合同签名前后不一致。

3.2017年在事业支出科目中列支影视专业建设资金323941元,无采购申请,无财政评审报告,

(五)漏记固定资产680146元

1.2017年在事业支出列支电子屏、30台空调、面部识别一体机及触控一体机等231166元,未计固定资产。

2.2018年至2019年6月在事业支出中列支家具、电脑,航拍无人机、数码相机、焊机等448980元,未计固定资产账。

上述问题,主要是工作监管不到位所致,根据中央两办《规定》第四十一条,于元伟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中共洛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审计局已将《于元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本人和教师进修学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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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经济责任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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