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DY-********0177-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浏阳市大围山镇杜洛克种猪养殖场(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7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浏阳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 | 家禽遗产材料 | 全年完成2.38万头能繁母猪良种繁育的生猪良种精液供应,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瓶 | 95000 | 950000 | 合计金额小写: 95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每剂种公猪精液产品财政补贴1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种猪精液补贴有效时间为甲乙双方签订《生猪人工授精补贴项目合同》之日(含当日)至2020年12月30日(含当日)。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乙方自愿参加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2020年12月15日到2020年12月30日期间,到甲方指定服务范围浏阳区域开展生猪人工授精配种工作,完成能繁母猪配种补贴计划40胎次。 (二)乙方按照招投标确定收费标准,严格实行种公猪精液产品收费和配种服务费两费分离。每剂种公猪精液产品财政补贴10元后实际收费标准如下: ①杜洛克原种公猪精液产品收费每瓶为60元; ②长白原种公猪精液产品收费每瓶为60元; ③大白原种公猪精液产品收费每瓶为60元。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每剂种公猪精液产品财政补贴10元。4.2收款账户: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浒支行(浏阳市大围山镇杜洛克种猪养殖场:****************2)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规范供精单位管理:实行挂牌管理,建立公示栏,公布财政补贴标准、良补精液价格、人工授精服务收费内容及标准、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等。 (二)供精单位按中标的优惠价格向养殖场(户)提供精液,填写好《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收费单》,并建立《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等凭证,台账内容应如实填写养殖场(户)名称、提供精液及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养殖场户代表的签字、盖章(手印)等。 (三)供精单位生产的猪精液产品在每日开展自行检测基础上,须定期送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精液质量、常见猪病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以下要求:精液质量达到《种猪常温精液国家标准》(GB23238-2009),常见猪病原均为阴性。精液产品包装加贴全省统一规定的《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猪精液标签》,注明种公猪品种、精液生产日期。 (四)供精单位要接受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每月25日前按要求向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上报运营情况和出售精液情况。 (五)供精单位经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现场审核、评定,是合格的种公猪站或生猪人工授精服务企业;配备有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岗位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种公猪站应符合《湖南省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见附件1)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对有效时间内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等相关凭证进行核实后,确定补贴金额,发放补贴资金。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乙方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完成情况,审核生猪人工授精配种胎次,确定补贴胎次,向当地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二)按照省畜牧水产局制定的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管理办法,随时组织专家组对乙方采精用种公猪开展技术评定,检查种公猪精液质量和配种记录台帐、收费单据。 (三)监督各原种公猪精液产品收费,防止违规加价。 (四)指导乙方做好精液生产、发放和配种,规范生产和服务。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配种服务收费同时如实开出省畜牧水产局统一印制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收费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当地农业发展事务中心,第二联乙方留存,第三联畜主留存。 (二)乙方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及时填写《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配种台帐》,并与自已留存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收费单对应一致。 (三)在种公猪精液生产、配种须符合国家种公猪液精质量标准和人工授精技术规范,每批精液发放包装上须粘贴全省统一印制的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精液标签。 (四)制定生猪人工授精服务承诺,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做到随时配送。 (五)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更新种公猪,必须按项目种公猪质量规定确定,种公猪须是经生产性能测定,综合选择指数在115以上的优秀种公猪。新采购未经生产性能测定的种公猪不得作为良种补贴项目用种公猪。 7.违约责任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种公猪质量及其精液质量不合格或者高于规定收费价格的,违反服务规定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项目资格,并通过有关程序追缴财政补贴资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配种计划任务的,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配种胎次向财政申请补贴资金。 11.2乙方开展生猪人工授精配种每胎次计数标准为配种成功妊娠为准。 11.3乙方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违反规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 湖南省种公猪站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 为了规范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建设,强化种公猪站管理,提升种猪精液产品质量水平,加快生猪遗传改良,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种公猪站,是指生产常温精液的种公猪饲养、采精场所,建有公猪舍、采精室、检测室和后备公猪舍等基础设施,配备有精液生产、检测和保存等仪器设备。 —、选址 种公猪站选址相对独立,远离交通要道、养殖场、屠宰场、村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等,地势较高、水质良好、通风干燥、交通方便,水电供应充足,防疫条件良好。 二、布局 (一)布局原则 参照有关种猪场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种公猪饲养管理特点,按节约土地、满足生产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 种公猪站应分生产区、管理区和隔离区,各功能区有一定间距并设防疫隔离带。 各功能区入口处应设消毒室或消毒池,站内净道与污道分离。 (二)功能区要求 1.管理区 应包括办公区、产品展示区、生产辅助区和职工生活区等。 2.生产区 应具备公猪饲养、采精和精液生产、检验和贮存等功能,配备兽医室。 公猪舍:朝向和间距应满足通风、光照、防疫等要求,地面干燥,单栏面积≥6平方米,限位栏饲养面积≥1.7平方米,并配备相应的保暖、降温设施,配备运动场。 采精室:面积≥10平方米,内设采精台、人员安全隔离装置、防暑降温、保暖、防滑等设施,与精液生产室间设立精液传递窗。 精液处理室:应具备精液生产、检验和贮存等功能,面积≥20平方米,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应为耐腐蚀易清洁材料,配备窗帘、消毒灭菌以及空调、通风换气等设施设备,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8℃~25℃。另设更衣、洗涤等辅助区。 3.兽医室 应配备种公猪保健和疾病防治需要的设施设备及药品。 4.隔离区 隔离区应设置在种公猪站其他功能区的下风方向,具有种公猪隔离舍、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5.辅助设施 具有产品展示室、消毒池、门卫室、更衣室、饲料贮存仓库、档案室等。 三、仪器设备 应配备相差显微镜,精子密度仪,电子天平,精液保存箱,恒温培养箱,精液分装、封口设备,恒温水浴箱,干燥箱,精液运输箱,双蒸僧水器,恒温加热板,电冰箱,磁力搅拌器,移液器等。具体仪器设备技术要求见附表。 四、种公猪要求 种公猪品种为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以及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 种公猪来源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种猪场,具有完整系谱和性能测定记录,评估优良、符合种用要求。 种公猪健康,无国家规定的一、二类传染病。 采精公猪30头以上。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放宽。 五、精液产品要求 精液产品应符合《种猪常温精液》国家标准(GB 23238-2009)的要求。 六、人员要求 应配备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岗位技术人员应获得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或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七、管理制度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精液生产、保存、检验、销售,仪器设备使用和售后服务等制度,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附表: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附表
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名称 | 使用参数 | 主要用途 | 相差显微镜* | 检测精子活力,100 ~ 600倍 | 精子密度仪* | 550nm | 检测原精密度 | 电子天平* | 精度:±2g | 秤量精液、稀释液 | 精液保存箱* | 16°C~ 18°C | 精液保存 | 恒温培养箱 | 36°C~38°C | 预热釆精杯 | 恒温水浴箱* | 36°C~38°C | 预热稀释液 | 干燥箱 | 250°C ~ 300°C | 玻璃器皿干燥与消毒 | 精液运输箱 | 16°C~18°C | 常温精液运输 | 双蒸傩水器 | 5 ~ 20升/小时 | 双蒸水生产 | 恒温加热板* | 36°C~38°C | 预热载玻片、盖玻片 | 电冰箱 | 4°C ~ 8°C | 保存稀释液、稀释粉 | 磁力搅拌器 | 搅拌容量:20 ~ 3000ml | 溶解稀释粉 | 移液器* | 容量范围:100 ~ 1000μL 最小增量:±2μL | 取样 |
备注:名称带*为必须配备的仪器设备。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三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大围山镇东门村同心组螺丝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