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工作和安全管理局改造县级特困供养中心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工作和安全管理局改造县级特困供养中心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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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工作和安全管理局改造县级特困供养中心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广安市郎佳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11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7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改造县级特困供养中心(第二次);施工范围:浓溪镇浓溪社区二组;施工工期:2021年1月5日前;项目经理:杜国;执业证书信息:川********5645;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杨清华(评审小组组长)、贺昌勇、冯永建(采购人评审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0004.734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65元。二、财政计划备案号:XXCZB********。三、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广安区协兴镇清平街124号。四、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工作和安全管理局 | ||
地址: | 广安区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9*****12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广安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钟子路7号1-1-8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杰;联系电话:****-*******、159*****4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女士 | ||
电话: | 159*****461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_71d9_4778_8832_9135c78a8b34.pdf">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附件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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