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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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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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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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0]107号的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投[202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蓝园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财政投入及社会捐资,招标人为南安市蓝园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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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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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梅山镇新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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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约5400平方米,地上5层,檐口高度21.7米;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的土石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总造价为1562.5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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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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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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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类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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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的土石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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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地上5层,檐口高度21.7米;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的土石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总造价为1562.5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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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地上5层,檐口高度21.7米;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的土石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总造价为1562.5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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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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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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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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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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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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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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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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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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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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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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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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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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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其他资格要求:①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②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及后续类似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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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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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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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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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08时00分2020年12月17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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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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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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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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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_2020_年_12_月_16_日_17_时_00_分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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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壹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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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或②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4 投标保证金帐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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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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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7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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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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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五) 。
7.4.签到、解密: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投标人签到操作,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自行登录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关于项目线上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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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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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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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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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安市蓝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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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安市梅山镇新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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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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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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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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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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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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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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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安市成功大厦荣华阁1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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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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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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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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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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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小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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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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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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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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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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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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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89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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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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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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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07号

各投标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南建标[2020]107号的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补充通知修改如下:

1.根据闽建筑函〔2020〕50号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修改为“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3点“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修改为“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运营商无比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0520013 。”

2、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修改通知的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及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发布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h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安市蓝园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07号

1、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于2020年12月17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省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兴投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三群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06.6095万元

1408.7950万元

1409.8877万元

信用综合分

房建/74.77

房建/73.57

房建/73.57

工期(日历天)

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

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

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

质量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林玉秀

陈钟兴

苏子泓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闽2352011201130578

闽2352011201131663

闽23520192020066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郑瀛,闽特Z709-02947

林跃飞,W0662012301323

柯新宾,闽特Z109-07522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志龙(组长)、柯鸿宣、李群芳、陈杰、杨菁菁

5、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福建椿烽建设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注明招标编号,故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福建省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注明招标编号,故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1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蓝园小学(公章)

负责人:(签字)

办公地址:南安市;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

办公地址:南安市成功大厦荣华阁1703室;

邮政编码:362300,联系电话:188*****982

联系人:小戴

8、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56

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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