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盘锦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12:45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树超、王宝华、申琦、梁富敏、张静宇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翟先生、何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E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主任 ****-*******转后勤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新纳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0-6号辽宁省政府北门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翟先生、何女士186*****240 |
一、项目编号:LNXNH-2020GK12(招标文件编号:LNXNH-2020GK12)
二、项目名称: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鼎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12号楼3层307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鼎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外包项目 | 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共计2处,分别为机关食堂(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E座边检)、执勤前线食堂(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盘锦港港区)。其中,机关食堂就餐形式为自助餐,执勤前线食堂为配送,均需提供早、中、晚三餐。 | (一)服务要求 1、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菜品一周之内不重复,并确保菜品供应数量满足人员就餐要求和准时开餐。 2、确保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所有外包服务公司的外包人员均需持盘锦市疾控中心发放的有效健康证和有效身份证上岗,确保统一着装,服装整齐,干净。所有外包人员须具有从事岗位的相应工作技能。 4、所有外包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5、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外包人员,外包服务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更换。 6、外包服务公司及所有外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的运作模式,就餐标准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若发生泄密行为,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外包服务公司责任。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饮食卫生,餐具、厨具及用品卫生,不发生任何食物中毒事件,确保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造成损失,外包服务公司及当事人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8、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按价赔偿。 9、负责食堂安全工作,确保食堂消防安全,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物品安全,不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如因外包服务公司及外包人员操作不当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外包公司及当事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二)其它要求 1、按照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出的对菜品和服务的相关要求,努力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2、外包服务公司所购食品须提供相应的食品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各类食材的采购渠道须来自大型的专业化批发市场,确保所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且所购食品须为正规品牌食品。如出现食品质量和卫生问题,服务供应商须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换货。 3、外包服务公司应开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及餐饮费用结算。 4、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和债务纠纷。 (三)食堂运营模式 1、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招标,确定一家外包服务公司,将食堂承包给外包服务公司管理,并签订食堂外包服务合同,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派1名管理人员负责对食堂服务质量,菜品质量等服务工作监督并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和外包服务公司经理沟通协调。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将定期进行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80%将扣除服务费的10%。 2、每周外包服务公司厨师按照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制定的就餐标准和菜品配置要求制定就餐菜谱,并请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管理人员审核确定。 3、每日食堂所需食材由外包服务公司统一采购,所购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质量标准,菜品新鲜,如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食材。 4、费用结算。1、日常餐费结算。 餐费每月按93人结算,就餐标准为25元/人/天,由甲方于次月一次性结算,超出93人以外的人员按25元/人/天结算。 2、人员费用结算。工作人员费用为14000元/月,次月一次性结算。 5、设备归属权。 食堂原有设备外包公司有偿使用,产权归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合作后如需新增食堂设备、餐饮用具,服务单位自行购买,产权归服务单位所有。 | 合作有效期一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到期前30个工作日由甲乙双方组织对食堂服务进行测评打分,测评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二年。(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一)就餐人员 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共有民警56名,协勤人员37名,共计93 名。 执勤前线食堂就餐人数随执勤任务改变,无执勤任务时2人,有执勤任务时12-20人。 机关食堂就餐人数为:全员减去执勤前线食堂人员就餐人数,即73-81人。 (二)场地情况 机关食堂:后厨操作面积70平米,包括储物间1间,双星水槽2个、电磁大锅灶1个、电磁双头单尾小炒1台、调料台1个、单拉门柜1个、保险工作台1个、单层烤箱1个、蒸箱1个、电饼铛1个、单星水槽1个、压面机1台、和面机1台、面案台1个、消毒柜1个、双层工作台2个、热水器1个台、四门冰柜1台、破壁机1台;自助餐厅面积:260平米,4人位餐桌、椅16套、吧台1个、咖啡桌、椅1套、咖啡机1个、饮料机1个、长排水槽1个、消毒柜2个、自助餐台(含保温自助餐炉)1套;小食堂一间50平米;16人位大餐桌、椅子一套。执勤前线食堂:4人位自助餐桌、椅10套。 (三)日常就餐标准及菜品安排。日常就餐标准按每人每天25元标准,早餐5元/人,午餐、晚餐10元/人/天。具体菜品要求如下: 1、早餐:主食2种,粥类2种,小菜6种(不少于两种热菜),蛋类1种,牛奶或豆浆1种。 2、午餐:主食2种,菜品6种,要求不少于三个荤菜(海鲜、肉类、炒菜、炖菜荤素搭配合理,菜品丰富,一周之内不能重复),汤1种,水果2种。 3、晚餐:主食2种,菜品6种,要求不少于三个荤菜海鲜、肉类、炒菜、炖菜荤素搭配合理,菜品丰富,一周之内不能重复),汤1种,水果2种。 (四)其他就餐要求 1、每周五下班前食堂需为休息民警提供伴手礼(糕点、蛋糕、熟食、传统小吃等)1份。 2、法定节假日放假前一天,午餐需提高就餐标准。传统节日或重要节气当天,需制作相应的节日食品,如盘锦边防检查站有要求,需提供聚餐菜品。 (五)食堂员工配备 为保障食堂正常就餐,要求配备厨师2名、面点师1名。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树超、王宝华、申琦、梁富敏、张静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基础上收取,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E座
联系方式:杜主任 ****-*******转后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纳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0-6号辽宁省政府北门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联系方式:翟先生、何女士186*****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何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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