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SDGP****************78采购人名称莱州市人民政府三山岛街道办事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莱州兴华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

合同编号:****************0002_001

采购编号:SDGP****************78

:莱州市人民政府三山岛街道办事处

:莱州兴华工程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莱州市人民政府三山岛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莱州兴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SDGP****************78)竞争性磋商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工程范围: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程 。

四、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五、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质保期:1年,从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元整

(小写):1,410,000.00元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付90%,剩余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根据财政局拨付情况进行调整。(以上均为无息)

八、结算方法:

工程范围内容内的按中标响应单价结算;工程范围内容以外的签证工程,有与中标清单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中标响应单价结算,清单中没有相同项或类似项的根据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进行结算。(中标响应单价详见附件)

九、甲方责任:

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的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及其他事宜。

2、甲方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具有组织、调度、协调、监督、检查的权力和义务。

3、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款,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以合同价为基数,向承包人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造价的3%。

十、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材料需提供样品经甲方审查后方可进场)、施工总进度计划,保证按期完工。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根据国家施工规范和国家质量检验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的验收通知,工序交接通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尊重合同授予甲方的权力,在约定范围内服从甲方的监督、组织、调度、协调、检查,履行合同授予的权力和义务。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4、施工单位须自行勘踏现场,并协调周边村民、单位的相邻关系,自行处理好与施工现场内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正常施工。

十二、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莱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质保期满,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合同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规定的合同的主要及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他有关单位各执份。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附加条款:

1、奖罚条例:

1.1质量奖罚:未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规定的,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返修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1.2工期奖罚:依据合同工期要求,因乙方的责任或风险范围的因素交工时间每迟延十天,将扣除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罚金。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标准进行返修处理而延迟交工的,视为延误工期;违约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1.3乙方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工程内容,若甲方发现承包方将工程私自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部成员合同条款

2.1成交单位报价时承诺的施工合同原件必须留存工程现场项目部,以备监察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察,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设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2.2项目部成员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擅自变更的违约责任

响应文件中项目部承诺的项目部成员要常驻工地,甲方实行考勤制度。项目部成员不到岗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离岗或变更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a.项目经理不到岗的或擅自离岗的或擅自变更的,乙方每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

b.常驻工地的项目部其他成员不到岗的或擅自离岗的或擅自变更的,乙方每人次每天承担违约金200元。

违约金的扣除。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书面告知违约乙方违约情况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数额,违约人如无异议,项目经理应在该告知书上签字认可。签字认可后首次工程款拨付前,甲方将该告知书报财政部门备案,拨付工程款时财政部门将根据备案的告知书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余款拨付甲方。

2.3项目部成员变更制度

a.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须经甲方同意,报招投标监管部门、财政局、建设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经理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所持注册建造师证件的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响应文件承诺的资质等级。未按本程序进行变更,视为擅自变更,按违约处理。

b.甲方因乙方项目部成员履职不到位,影响合同顺利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项目部成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予以变更,并到招投标监管部门、财政局、建设局备案。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变更,每拖延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部成员必须更换。

违约金的扣除。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书面告知违约乙方违约情况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数额,违约人如无异议,项目经理应在该告知书上签字认可。签字认可后首次工程款拨付前,甲方将该告知书报财政部门备案,拨付工程款时财政部门将根据备案的告知书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余款拨付甲方。

3、其他条款

3.1乙方须勘踏现场,自行协调周边村民、单位的相邻关系。如产生纠纷,甲方概不负责处置,由此造成工期拖延,甲方不予补偿。

3.2本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浮动和人工费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附件:工程量清单最后报价表

甲方:乙方:

名称:(盖章)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时间2020-12-22 08:15:39

标签: 公厕改造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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