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生物安全柜、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生物安全柜、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中医院

乙方:江西省秀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FJGC[GK]*******的连江县中医院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生物安全柜、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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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A032017 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罗氏1(台)248200248200进口Cobas e 411型
1-2A032025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山东新华1(台)3280032800国内LMQ.C(50L)
1-3A032017 临床检验设备生物安全柜鑫贝西1(台)2800028000国内BSC-1100ⅡA2-X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玖仟元整(¥30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凤城镇816北路44号;

4.3交付条件: 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所供产品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1年(含所有附属设备),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头一个月内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免费更换全部设备。若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逾期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无法排除故障的,乙方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正常工作,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在甲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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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70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21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于验收合格6个月后凭中标人盖章出具的余款申请书支付合同款的15%。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31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余下的15%合同款于验收合格12个月后凭中标人盖章出具的余款申请书支付。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合同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连江县中医院乙方:江西省秀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44号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昌李长路262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喻秀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邹常盼
联系方法:159*****586
联系方法:157*****29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进贤县文化宫支行
账号:账号:********2494

签订地点: 连江县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蒸汽灭菌器 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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