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加压泵站至高铁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加压泵站至高铁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加压泵站至高铁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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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第一章 招标公告
r招标公告r_______________:
r1. 招标条件
r本招标项目编号为南建标【2020】108号的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加压泵站至高铁段)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r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r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r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为2767.8585万元;
r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r(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r(2)招标类型:总承包;
r(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石井镇苏内原水加压泵站,终于科院北路二期下穿福厦高铁处,全长约3km。主要建设内容;原水输水管道工程等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r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约为2767.8585万元 ;;
r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约为2767.8585万元 ;;
r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r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r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r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r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r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r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r/
r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r/
r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r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r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r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r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闽建【2016】5 号,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拒绝其参与投标。。
r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r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rr4. 招标文件的获取
r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08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r5. 评标办法
r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r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r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0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到账。
r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540000元。
r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或②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帐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r7. 投标文件的递交
r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r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r7.3.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21日8时30分00秒,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4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相关人员无需到场参加。
8. 确认
r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r8.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r9. 联系方式
r招标人: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r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滨海小区15B幢204
r邮编:362300
r电子邮箱:********23@qq.com
r电话:158*****881
r传真:/
r联系人:陈工
rr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地址:永定县凤城镇沿河西路1号建行大厦七楼
r邮编:364100
r电子邮箱:/
r电话:********277
r传真:****-*******
r联系人: 小杨
rr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r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r联系电话:****-********
rr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r联系电话:****-********
rr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r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加压泵站至高铁段)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1.由于本项目预算资料未上传XML格式,现进行补充上传。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其他中第四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 号)的文件要求,“建设工程发承包,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编制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格式见附表一),作为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未编制清单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 70%。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填写“投标单价”栏(格式见附表二),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单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第 5 节的附表一、附表二。投标人应把“投标单价”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中。”对此条款进行删除。
3.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增加“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详见附件12。
注:本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12 月 4 日
附件12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在泉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绝不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使用海砂);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招投标投诉的;
(十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泉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发生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泉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泉州市建筑市场,同意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08号
1、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加压泵站至高铁段)项目于2020年12月21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坤加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百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新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2444.5726万元 | 2448.1708万元 | 2447.9041万元 |
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质量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钟添德 | 郑金魁 | 张文建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闽2352019202009448 | 闽2352012201253809 | 赣136151715099 |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 吴耀通,闽特Z009-30250 | 林洪聪,闽特G009-03373 | 刘威,12021904 |
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福建省汇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不具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提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 | / |
5评标委员会成员:林文清(组长)、 陈泰苗 、 李柳月 、 吕麒麟、 傅小苹
6、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区普莲路283号;邮政编码:362300 ;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6369686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18号亿丰大厦12楼
邮政编码:364100 ,联系电话:********277
联系人:小杨
8、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57,0595-68900556
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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