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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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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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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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0]113 号的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南发改投[2020]8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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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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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丰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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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547.2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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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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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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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类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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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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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给水管道最大直径为315mm,工程造价为547.2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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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给水管道最大直径为315mm,工程造价为547.2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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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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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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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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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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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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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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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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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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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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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 50 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 22 号)文件规定, 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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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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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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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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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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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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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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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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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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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08时30分2020年12月22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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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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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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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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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_2020_年_12_月_21_日_17_时_00_分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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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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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行号:********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行号:********6015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行号:********0816 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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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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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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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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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 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 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 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 ” 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5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阻断疫情传播, 现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规定, 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 第(二) 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 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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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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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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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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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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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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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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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金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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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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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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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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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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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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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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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泉州市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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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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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jx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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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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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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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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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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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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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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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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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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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5-689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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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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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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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13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8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不少于2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35补充:

17、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海丝史迹保护区域内房建市政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通知》(泉建筑[2017]49 号),施工中发现海丝史迹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关措施。

18、严格执行《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和《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运输车辆抓拍识别系统的通知》泉渣土办[2017]17号文件规定。

19、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1)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62371元,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①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本工程的暂列金额36000元人民币,本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元人民币;本工程的甲供材料费为:0元人民币。②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112031元。③防尘措施费:14340元。

(2)可竞争项目造价=5310379元,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注: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施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的通知》(泉建建[2017]169号)的规定,市政工程使用《泉州市在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取费标准、支付办法,该部分费用纳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招投标时不参与竞争,工程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按实调整。取费标准由造价部门定期发布指导价。

三、重新上传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图纸,以此份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13号

丰州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招标于2020年12月22日08时30分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权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元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

发包价

497.729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3.6万元)

497.729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3.6万元)

497.729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3.6万元)

信用分类型/

信用得分

市政/77.29

市政/77.29

市政/77.29

项目负责人姓名

范纯日

陈大昌

赖建平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闽2352008200815341

闽2352012201255230

闽135182000221

技术负责人姓名

罗若琼

范国强

黄雪玲

证书编号

闽特-309-02818

闽特Z709-05602

17061281682

质量目标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城恳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不合格

技术负责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4.1.9条款

中铁科建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文件评审不合格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5.1.3条款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志龙(主任)、 曾小燕、黄清安、孙勇东、骆阳阳

5、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8日

6、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金鸡水厂,邮编:/

电子邮箱: ********8@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759831189,传真:0595-28252555

联系人:小李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76

2020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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