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勤杂工服务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

幼儿园勤杂工服务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玉屏中心幼儿园

乙方:福建意润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GKZB[GK]*******的福清市玉屏中心幼儿园勤杂工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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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99 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按招标文件执行按招标文件执行3按招标文件执行599999.01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零壹分(¥599999.01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所需要的岗位人员派至采购人单位开始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玉井路2号;

4.3交付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根据本项目服务人员岗位需求,拟设以下工作岗位和人员: 5.1.1食堂厨师;1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承办大型就餐经验。 5.1.2食堂帮厨;3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承办大型就餐经验。 5.1.3门卫;1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1.4保洁员;1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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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本项目合同款以月平均费用按实结算,服务时间从该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 日为止,中标供应商在完成每个月的工作指标后(若提供服务未满1个月的,则按各岗位日平均工资结算。若在当月因校方需要,额外增加超本服务范畴工作量的,按各岗位日平均工资另行结算。),在次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及出勤情况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为普通企业,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7%。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存在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的前提下,凭合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履约保证金证明及相关单据,由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2.1 签定合同后,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10.2.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0.2.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招标人有权扣减尾款。 10.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后勤服务要求: 14.1.1食堂厨师和帮厨要求 14.1.1.1应服从消防管理安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工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工作安全; 14.1.1.2.厨师和帮厨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必须具有合法正规的健康证,能够胜任食堂厨师帮厨工作; 14.1.1.3.厨师和帮厨服从校方食堂管理员的工作分配,负责厨房食品的安全卫生。卫生防疫部门来检查,不足之处要及时整改,并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承担责任; 14.1.1.4.如厨师和帮厨严重违法劳动纪律及校方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校方利益造成重大巡视的,校方可以通知更换人员; 14.1.1.5.根据保健医生安排的食谱,烹饪色香味俱全可口的饭菜,保证及时供点、供菜供饭;洗菜时,蔬菜要去掉老叶黄叶,根据食堂管理要求进行适时浸泡,瓜果要去皮洗净,不能留有沙、虫子其他杂质;刀和砧板等工具生熟分开,用完后放回原处,常用工具定期沸水蒸煮消毒; 14.1.1.6.负责打扫厨房卫生,保持食堂餐具、台面所有用具及地面清洁,做好每日各班级幼儿碗勺的清洗和消毒,确保厨房、餐厅无四害; 14.1.1.7.在保健医生安排的食谱上尽可能制作色香味俱全适合幼儿口味的饭点,工作时要穿好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严格按照校方规定的卫生要求进行操作; 14.1.1.8.厨师和帮厨负责餐厅、厨房安全、防火、防盗、卫生工作。 14.1.2门卫 14.1.2.1、夜间值守(园内提供住宿),规定时间开关门,负责来园访客巡查登记。 14.1.2.2、园内水电、基础设施巡查、监控系统巡查。 14.1.2.3、协助幼儿园交接,协助保安人员做好安保工作。 14.1.2.4、负责绿地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垃圾的清理保洁工作;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整形美化工作;负责绿化设施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保管和保养工作,协助本园师幼做好种植园地的开辟和种植。 14.1.2.5、看管园内财产,每日师幼离园后班级水路电路安全巡查。 14.1.2.6、二次供水水箱、水池按规定每学期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定时巡查,确保水质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 14.1.2.7、在遭遇防风、防汛、应急演习时,应做好树木的支护加固工作。 14.1.3保洁 14.1.3.1、负责园内环境区域及各功能室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保证责任区内无杂草、无垃圾、无落叶、无白色污染,地面干净整洁,厕所内无污渍、无臭味。坚持日常巡视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 14.1.3.2、每天早上8:00以前提前把早操场地清扫干净,保证幼儿能够准时上早操。 14.1.3.3、对园内的树木、草坪、花卉加以养护管理,根据实际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14.1.3.4、随时清理园内小垃圾桶的垃圾,保持大垃圾桶周围干净。 14.1.3.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14.2后勤服务管理要求 14.2.1总体要求 14.2.1.1.中标方应做好前期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合同期满相关移交、清算工作。 14.2.1.2.中标方应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保存好各类图纸及技术资料、数据档案。 14.2.1.3.中标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并在2小时内给予解决。 14.2.1.4.中标方的管理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校方的规章制度,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14.2.1.5.中标方应不得开展本项目服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 14.2.1.6.中标方应根据校方的教学管理要求,做好设备报修、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14.2.1.7.中标方必须密切配合新生报到、新生入学典礼、幼儿毕业典礼、运动会、校内大型公开活动、上级部门来校检查等活动,并提供及时、周到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福清市玉屏中心幼儿园乙方:福建意润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玉屏街道玉井路2号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24层1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柱东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丛飞
联系方法:180*****388
联系方法:176*****90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号:账号:****************5171-0003

签订地点: 福清市玉屏中心幼儿园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劳务 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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