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城区至沪昆高铁邵阳北站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K2+680~K5+752.113)施工(第二次)招标补遗书(01号)公告

涟源城区至沪昆高铁邵阳北站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K2+680~K5+752.113)施工(第二次)招标补遗书(01号)公告

涟源城区至沪昆高铁邵阳北站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K2+680~K5+752.113)施工(第二次)招标补遗书(01号)公告类型:补充(变更公告)项目所属区域:涟源市交易大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小类:公路内容

涟源城区至沪昆高铁邵阳北站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K2+680~K5+752.113)施工(第二次)招标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单位质疑,现将已发布的涟源城区至沪昆高铁邵阳北站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K2+680~K5+752.113)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相应部分进行如下修正:

一、问“本项目名称中:涟源城区至沪昆高铁邵阳北站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K2+680~K5+752.113)施工招标的合同段名称为“第二合同段”,招标公告2.2的表格中“标段号:1”,请明确需要填写标段号的地方,应填写“二”还是填写“1”。”

就此项答复如下: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个标段,填写1。

二、问“招标文件第25页“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第2点: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且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具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备案的防伪标识的财务报表,各年度主营业务净利润率均大于0。我公司可以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满足项目要求,但该报表不具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备案的防伪标识的财务报表,我公司认为上述“财务最低要求”约定不合理,排除了潜在合法的投标人,请招标人予以解释说明并修订。 ”

就此项答复如下: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第2点: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且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具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备案的防伪标识的财务报表,各年度主营业务净利润率均大于0现修改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且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各年度主营业务净利润率均大于0。

三、问“招标公告5.4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10000元,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单上金额为215000元,请予以明确。”

就此项答复如下: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以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涟源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日 期:2020年12月22日

发布时间:2020-12-22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改建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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