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P202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项目结果公示
平凉市P202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平凉市P202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平凉市P202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项目 | ||
项目类型: | 土地使用权出让 | 项目编号: | P2020-11号(第二次) |
交易机构: | 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出让方式: | 拍卖出让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招标方案: | 平凉市P2020-11号,该宗地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以南、规划区间路以北,辛河路以东,永兴路以西,具体以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现状(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2020]C-9-0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面积为58391㎡(约合87.59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m(自室外地平算起),出让年限:70年。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1、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2、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参与该宗土地拍卖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和崆峒区教育局签订协议,约定按照平自规建条[2020]C-9-01号规划条件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一座,建成后无偿向崆峒区教育局移交使用权(使用权期限随幼儿园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该宗地公共配套设施要求:依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0]54号)和《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关于泾河大道以南临泾路以北辛河路以东永兴路以西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意见的函》(区教函[2020]27号),用地内配套建设一座规模不小于9个班的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3510㎡,建筑面积不小于3839.40㎡,建成后无偿向属地教育局移交使用权(使用权期限随幼儿园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交付标准为土建完成、供水、供电、供暖、天然气、消防、污水、户外场地、外立面装饰、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健全,绿化亮化工程按照小区规划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关于泾河大道以南临泾路以北辛河路以东永兴路以西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意见的函》(区教函[2020]27号))。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
办理流程公开-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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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1. 供地方案或批复文件类
2. 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宗地图类
3. 委托合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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