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衿苑II期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子衿苑II期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项目名称:子衿苑II期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子衿苑II期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8 工程名称 子衿苑II期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子衿苑II期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二标段
建设单位 大连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填报单位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25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建设地点 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村,延安路西侧,锦绣路南侧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曹景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0310********.940000元55日历天合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
单位名称大连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陆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曹景勇鲁鹏
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0310********8020
投标报价********.940000元 ********.750000元
工程工期55日历天5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评审得分0.0 0.0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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