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中标公告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铁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12:11 |
评审专家名单 | 苏大鹏、戴兵、杜旭红、曲丽华、王玉刚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若宪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中海、王玉刚***-********、********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1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若宪***-******** | ||
附件: | |||
附件1 | *******DF********0E5BED5E" target="_blank">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招标文件(定稿).pdf |
一、项目编号:LNZB02-ZBT2020-230(招标文件编号:LNZB02-ZBT2020-230)
二、项目名称: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7943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费率(%):9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工程、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新建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工程、新建沈阳至白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通辽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 | (一)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监督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监督范围内的铁路建设责任主体没有行政隶属、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办公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少于两台越野车)、检测工具、照相摄像器材等;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监督人员资格、能力和数量应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监督机构人员专业构成与铁路工程相适应,铁路工程主要专业人员数量应满足开展监督工作需要; (4)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2. 监督人员 (1)为监督机构长期聘用人员; (2)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与铁路建设相关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5年以上铁路建设工作经验,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或未受过刑事处罚; (4)专职从事监督工作; (5)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督人员应相对固定,经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督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发现与被监督对象存在可能直接影响监督工作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如参股、联营等),应当自行回避,并及时向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 (6)项目监督人员上岗前需经国家铁路局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由国家铁路局统一印制、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或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核发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证》。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有专门监督机构从事本项服务工作,配备机构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中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求。 2、监督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铁路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每个项目每年监督检查不低于2次; (2)监督服务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工程项目重点工点及重要风险源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大检查频次。 3、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期之内服务承诺和合同期外后续服务承诺。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 (一)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监督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监督范围内的铁路建设责任主体没有行政隶属、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办公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少于两台越野车)、检测工具、照相摄像器材等;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监督人员资格、能力和数量应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监督机构人员专业构成与铁路工程相适应,铁路工程主要专业人员数量应满足开展监督工作需要; (4)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2. 监督人员 (1)为监督机构长期聘用人员; (2)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与铁路建设相关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5年以上铁路建设工作经验,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或未受过刑事处罚; (4)专职从事监督工作; (5)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督人员应相对固定,经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督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发现与被监督对象存在可能直接影响监督工作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如参股、联营等),应当自行回避,并及时向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 (6)项目监督人员上岗前需经国家铁路局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由国家铁路局统一印制、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或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核发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证》。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有专门监督机构从事本项服务工作,配备机构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中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求。 2、监督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铁路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每个项目每年监督检查不低于2次; (2)监督服务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工程项目重点工点及重要风险源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大检查频次。 3、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期之内服务承诺和合同期外后续服务承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大鹏、戴兵、杜旭红、曲丽华、王玉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采用差额累计的方式进行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1,920,000.00*中标取费费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
联系方式:魏中海、王玉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12
联系方式:李若宪***-********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若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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