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光纤租赁中标结果
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光纤租赁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公安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FR[GK]*******-1的福清市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光纤租赁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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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9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前期建设工期为60个日历日,验收通过之日起服务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1本次项目为136条光纤线路(129条非公共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用网VPN视频专网专线光纤和7条裸光纤)租赁项目,为满足福清市公安局对特定场所、路口及路段的公安专用设备到福清市公安局的业务数据传输的需求,租赁136条光纤线路(129条非公共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用网VPN视频专网专线光纤和7条裸光纤)。采购的服务主要用于福清市公安局使用。 5.1.2租赁期从136条光纤线路(129条非公共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用网VPN视频专网专线光纤和7条裸光纤)全部开通并通过验收之日起算,租赁期限为1年。 5.2 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用星型网络结构,中心节点为福清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位于福清市拘留所内)或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大队”)5楼机房,具体中心节点在该项目实施时由甲方确定,子节点为福清市范围内的特定场所、路口及路段。 5.2.1 裸光纤技术要求 5.2.1.1 中心节点至每个子节点均采用一条裸光纤线路进行连接。 5.2.1.2 全程只允许进行光信号的交换与传输,在传输过程中不允许进行光电信号的转换,全程均不得采用其它中继设备(不含光纤配线架)。 5.2.1.3 裸光纤线路能够承载10Mbps、100Mbps、1000Mbps等高速带宽。 5.2.2 非公共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用网VPN视频专网专线光纤技术要求 5.2.2.1 非公共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用网VPN视频专网不得与其他用户的网络连接或共享。每个固定点位需布放一根6芯光缆至光缆交接箱,光缆交接箱上行需预留足够的光纤数,确保未来应用扩容升级使用,本项目使用1-2芯光纤,其余备用。 5.2.2.2 网络传输基本指标要求 IP网络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网络时延上限值为150ms; (2) 时延抖动上限值为50ms; (3) 丢包率上限值为1×10-3; (4) 包误差率上限值1×10-4。 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前端设备与信号直接接入的后端平台相应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不大于2s; (2) 前端设备与用户终端间的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不大于4s。 5.2.2.3 视频传输时延指标要求 当信息(包括视音频信息、控制信息及报警信息等)经由网络传输时,时延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前端设备与接入视频监控平台的信息延迟应≤500ms; (2) 前端设备与用户端设备间端到端延迟时间(不含解码缓存的延时),即用户端首次发起点播信令到接收到前端设备视频流数据包的时延,应≤1000ms。其中:平台前端设备与用户端设备间延迟时间≤700ms,控制指令响应时延≤500ms。 5.2.2.4 带宽要求 前端监控点每条传输线路带宽应≥100Mbps。运营商机房至公安信息中心机房和交警大队机房的网络带宽应能满足所有视频同时并发访问的需求。 5.3网络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5.3.1 系统质量保证:租赁服务期内,乙方应保障系统能以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性能有效运行,保障过程中,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更换、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服务内容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3.2 乙方须成立维护应急处置小组,由乙方部门主管担任组长,成员须包括建设、维护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须制定一名乙方的正式员工作为项目建设和租赁服务期间的接口人,全面负责建设和租赁服务期间的所有相关事项。 5.3.3 乙方须配备1组/日的维护队伍在岗(至少2名维护人员组成为1组),随时接受故障抢修任务,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每组维护队伍须配备专业维护车辆。在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情况时,能够提供不少于2组应急维护队伍(含维护车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 定位置。 5.3.4 乙方须向甲方正式函告维护工作方案,包括维护应急处置小组组成,以及负责维护保障业务的管理人员、一 线前端维护人员、机房及平台维护人员、驻点人员名单。驻点人员、一 线前端维护人员原则上未经甲方同意不予变动,如需变动需在3日内正式函告甲方,一 线维护人员须具备维护光纤链路的经验。 5.3.5 建设期和租赁服务期内,乙方应设立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受理甲方系统故障申告、技术咨询。乙方在收到甲方系统故障申告后,必须按要求及时解决。故障级别定义与服务的具体要求如下表: 故障级别 技术人员到场时间 提出解决方案 备件到场时间 解决时间 I级:属于重特大故障:其具体现象为:每日累计十次及以上设备或线路故障。 街道30分钟以内、乡镇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提交故障解决方案 提出解决方案后1小时到达现场 8小时以内 II级:属于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每日累计五次及以上、十次(不含)以下设备或线路故障。 街道30分钟以内、乡镇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提交故障解决方案 提出解决方案后1小时到达现场 2小时以内 III级:属于较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每日累计两次及以上、五次(不含)以下设备或线路故障。 街道30分钟以内、乡镇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提交故障解决方案 提出解决方案后1小时到达现场 2小时以内 IV级:属于普通问题:其具体现象为:每日累计仅有一次设备或线路故障。 街道30分钟以内、乡镇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即时提交或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提交解决方案 视情况而定 2小时以内 I~IV级故障处理完毕后,乙方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故障处理报告。 (1) 乙方应为此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确保项目内设备稳定运行。 (2) 租赁服务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完善。对系统进行的任何配置、数据改动及其它可能对系统和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操作,必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5.4服务评估考核管理办法 5.4.1考核指标及运营维护服务评分办法 项目名 称 考核指标 分值 备注 一、网络传输系统考核指标:(50分) 网络传输系统 (50分) 接入部分 (25分) 完好率≥95% 25 完好率=正常线路数量/总线路数量 90%≤完好率<95% 20 80%≤完好率<90% 15 完好率<80% 0 汇聚部分 (25分) 网络传输故障≤1次 25 网络传输故障2次 15 网络传输故障3次及以上 0 二、故障响应处理考核指标:(25分) 运维工作人员(5分) 能完全胜任运维要求 5 由甲方从运维人员工作态度、能力、品行等方面主观评价 能基本胜任运维要求 3 不能胜任运维要求 0 运维响应 (10分) 及时率100% 10 及时率=按规定时间响应次数/总响应次数 98%≤及时率<100% 5 及时率<98% 0 故障处置 (10分) 及时处置率100% 10 及时处置率=按规定时间修复次数/总修复次数 98%≤及时处置率<100% 8 95%≤及时处置率<98% 6 90%≤及时处置率<95% 4 及时处置率<90% 0 三、故障发生率考核指标:(15分) I 级故障 (5分) 半年发生0次 5 半年发生1次 3 半年发生2次以上 0 II 级故障 (5分) 半年发生≤1次 5 半年发生2次以上 0 III级故障 (5分) 半年发生率≤5次 5 半年发生率5次以上 0 四、定期巡检服务考核指标:(10分) 定期巡检服务每月≥1次 10 定期巡检服务每月<1次 0 注:故障是指乙方提供的设备、线路非因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一问题导致该设备、线路所提供的功能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检修可重新恢复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5.4.2 考评计分及管理 合同生效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在甲方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同时对乙方的运营维护服务每月按上述评分办法进行考评打分,每年服务结束后,在甲方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三个月内甲方根据年度综合评分结果(取年度月平均得分)支付乙方年度租赁费用,年度租赁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60%。[评分采用百分制,考评结果将作为甲方支付该年度租赁费用款项的重要依据,具体为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按100%支付年度租赁费用款项,60-95分(不含95分)按得分比例支付(如94分即是年度租赁费用乘以94%,以此类推),60分以下(不含60分)支付年度租赁费用款项的50%。] 5.5其他要求 5.5.1乙方须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部署调试,所需的现场勘查、施工设 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5.2 租赁服务期为一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5.5.3产权说明 (1)该项目为租赁项目,合同期间及服务结束后,该项目中所有由乙方提供的设备财产归属权属于乙方,设备器材在项目合同结束后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置,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租赁期内,投标人负责设备及线路的所有维护、维修等工作,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线路,获得高质量满意的服务。在建设期和租赁期间,由于雷击、被盗、被破坏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其他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5.4在合同有效期内,项目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保证项目质量,施工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教育、防护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必须办理施工人员人身保险及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中的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应穿戴反光背心等防护装备,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防护围挡、委派安全监督员做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监督和管理等)。乙方自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项目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措施不当等,项目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并提供验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在15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15个日历日内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意见。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在30个日历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向甲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按照验收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择机进行再次验收。如果30个日历日内无法整改完毕或再次验收结论仍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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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合同生效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经财政审批后,采购人在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前期实施费用,全额前期实施费为合同总金额的40%。 | |
2 | 60 | 合同生效并租用期开始后,每年服务结束并经财政审批后,采购人在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年度租赁服务费用,全额年度租赁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的6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租赁服务期为一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0个日历日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变更设 计条件或设 计需求造成施工延误的,按照实际误工情况而相应延长完工期,不作为违约。遇政府职能部门禁止市政项目施工的,按照实际误工情况而相应延长完工期,不作为违约。 10.2若项目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在30个日历日内无法整改完毕或再次验收结论仍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0.3施工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穿统一服装和反光背心,若不按规定施工,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经甲方检查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第二次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经检查10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以及租赁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0.4乙方提供的线路不符合项目组网、安装线路及服务要求和安全可靠性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10.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将本项目中线路作为其它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0.6在合同有效期内,项目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造成损失相应的赔偿款以及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0.7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10.8甲方应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逾期缴纳将按《电信条例》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三个月未支付,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依法追缴甲方欠费和违约金。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0000),其中7条裸光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壹仟捌佰玖拾叁元捌角壹分(¥71893.81),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玖仟叁佰肆拾陆元壹角玖分(¥9346.19),以上税率为13%;129条非公共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用网VPN视频专网专线光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柒仟叁佰贰拾壹元壹角零分(¥937321.10),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捌万肆仟叁佰伍拾捌元玖角零分(¥84358.90),以上税率为9%;实施调测费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陆仟叁佰玖拾陆元贰角叁分(¥486396.23),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壹佰捌拾叁元柒角柒分(¥29183.77),以上税率为6%。 15.6 附件: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中心汇聚点 接入点类型 接入点位地址 专线 裸光纤 基础管道改造 一 视频专网 129 3 10 1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里美村口处 1 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唐路交叉口 1 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业路交叉口 1 1 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景观大道交叉口 1 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和路交叉口 1 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康达路交叉口 1 1 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人路交叉口 1 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玉路交叉口 1 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政路交叉口 1 1 1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善福街交叉口 1 1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后埔街交叉口 1 1 1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唐路交叉口 1 1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百路交叉口 1 1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和路交叉口 1 1 1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康达路交叉口 1 1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人路交叉口 1 1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通路交叉口 1 1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政路交叉口 1 1 1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口 1 2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盛大道与福政路交叉口 1 2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繁大道与福俱路交叉口 1 2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繁大道与福人路交叉口 1 2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繁大道与福百路交叉口 1 2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繁大道与洪宽大道交叉口 1 2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路与南门桥交叉口 1 2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路与龙首桥交叉口 1 2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路融强医院门口 1 2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路与东南大道交叉口 1 2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福耀路福耀集团路口 1 3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福耀路与福政路交叉口 1 3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宏路与福和路交叉口 1 3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宏路与福人路交叉口 1 3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宏路与福政路交叉口 1 3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福人路与康达路交叉口 1 3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福人路与永福路交叉口 1 3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元华路与融宽环路交叉口 1 3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元华路与瑞亭街交叉口 1 3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街道天宝路与观音埔大桥桥底交叉口 1 3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街道创业大道与福百路交叉口 1 4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街道创业大道与融宽环路交叉口 1 4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阳下街道洪宽大道与洪宽二路交叉口 1 4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音西街道福和路与清展路交叉口 1 4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音西街道福俱路与双溪路交叉口 1 4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石竹街道104国道与善福街支路交叉口 1 4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街道228国道与则徐大道交叉口 1 4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海口镇228国道与177县道交叉口 1 4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104国道与龙腾路交叉口 1 4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东庭村94899部队营区路口 1 4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港头镇104国道与178县道交叉口 1 5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港头镇104国道与锦江路交叉口 1 5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高山104国道与厚安大道交叉口 1 5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高山104国道与171县道交叉口 1 5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高山104国道与六一路交叉口 1 5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高山镇六一路与高园西路交叉口 1 1 5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新厝324国道与228国道交叉口 1 5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镜洋324国道高速互通桥下 1 5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阴镇高速引线与南港大道交叉口 1 5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阴镇高速引线与兴林路交叉口 1 5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阴镇新江公路与国盛大道交叉口 1 6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阴镇新江公路与林芝路交叉口 1 6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阴镇新江公路与南港大道交叉口 1 6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阴镇新江公路与港前大道交叉口 1 63 中心机房 卡口 渔溪下里测速卡口 1 64 中心机房 卡口 龙田镇后林测速卡口 1 65 中心机房 卡口 海口镇石溪测速卡口 1 66 中心机房 卡口 镜洋镇磨石测速卡口 1 67 中心机房 卡口 龙山柏渡测速卡口 1 68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音西街道洋埔村融旗大厦||顶楼 1 69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石竹街道清昌大道(石竹)299号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广场||顶楼 1 70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音西街道清昌大道万达广场||顶楼 1 71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音西街道清荣大道(音西)宏远大厦凯宴大酒店||顶楼 1 72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音西街道音西村清昌大道国家电网福清分公司||顶楼 1 73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宏路街道福融路1号中联城二期||顶楼 1 74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玉屏街道清荣大道(玉屏)110号翰林天下1号楼||楼顶 1 75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音西街道清盛大道中联江滨御景5号楼||顶楼 1 76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音西街道清盛大道9号富贵世家2号楼||顶楼 1 77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音西街道清盛大道2号阳光锦城7号楼||顶楼 1 78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石竹街道清昌大道(石竹)380号凯福新景苑||顶楼 1 79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石竹街道跃进村福通路||友日久集团||顶楼 1 80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玉屏街道一拂街人大常委会办公大楼||顶楼 1 81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玉屏街道江滨路天河大酒店||楼顶 1 82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恒大城1号楼||楼顶 1 83 中心机房 交警中队 玉屏街道||玉屏中队(交警) 1 8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东门街与一拂街交叉口 1 8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东门街交叉口 1 8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腾路交叉口 1 8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业路交叉口 1 8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荣大道与福俱路交叉口 1 8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滨路与南门街交叉口 1 1 9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江滨路与凤凰街交叉口 1 1 9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俱路交叉口 1 9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百路交叉口 1 9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福融路交叉口 1 9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昌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口 1 1 9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盛大道与龙江路交叉口 1 9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盛大道与福业路交叉口 1 9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盛大道与福人路交叉口 1 9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清盛大道与福百路交叉口 1 9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江路与天宝路交叉口 1 10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永福路与福通路交叉口 1 10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创业大道与东南大道交叉口 1 102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228国道与南山路交叉口 1 103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228国道与龙飞路交叉口 1 104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104国道与龙前路交叉口 1 10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龙锦路与龙飞路交叉口 1 106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龙锦路与龙腾路交叉口 1 107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龙田镇美贵路与龙旺路交叉口 1 108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港头镇104国道与新林南路支路交叉口 1 109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三山镇金园路与金港路交叉口 1 110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三山镇104国道与核电大道交叉口 1 111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三山镇104国道与金安路交叉口 1 112 中心机房 LED诱导屏 三福龙景旁LED 1 113 中心机房 LED诱导屏 龙江办事处旁LED 1 114 中心机房 LED诱导屏 宏路邮电局旁LED 1 115 中心机房 LED诱导屏 宏路高速收费站旁LED 1 116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中联天御10号楼||楼顶 1 117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诺希央墅5号楼||楼顶 1 118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锦绣御龙湾1号楼||楼顶 1 119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渔溪凯景国际12号楼||楼顶 1 120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江阴银河国际16层||楼顶 1 121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城头高新工业园办公楼||楼顶 1 122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龙田龙鼎新天地1号楼||楼顶 1 123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三山华平客运站||楼顶 1 124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高山海华世家||楼顶 1 125 中心机房 信号灯/电警 高速宏路支线与福政路交叉口 1 126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海华美域||楼顶 1 127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中联天玺7号楼||楼顶 1 128 中心机房 视频监控 金华驾校||楼顶 1 129 中心机房 广播电台 音西街道//广电局后面||机房1 1 130 中心机房 广播电台 音西街道//广电局后面||机房2 1 131 中心机房 广播电台 音西街道//广电局后面||机房3 1 132 中心机房 公安检查站 镜洋镇||公安检查站(视频专网) 1 二 公安网 0 4 0 133 中心机房 公安检查站 镜洋镇||公安检查站(公安网网) 1 134 中心机房 行政服务中心 宏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1 135 中心机房 350M数字集群机房 龙江街道/||五马山公安机房 1 136 中心机房 350M数字集群基站 龙江街道龙江路/五马山||基站 1 合计: 129 7 10。
甲方: | 福清市公安局 | 乙方: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住所: | 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枢纽大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昕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吴晓飞 | |
联系方法: | 180*****559 | 联系方法: | 189*****00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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