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卷帘及隔帘中标结果
鹿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卷帘及隔帘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ZJHJ-ZFCG-2020-15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卷帘及隔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728690.75(元) | 浙江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窗帘、卷帘、隔帘等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卷帘及隔帘采购 | 详见附件 | 1 | 728690.75 | 详见附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延成,陈静,赵景存,郑重,方小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类的收费标准下浮30%后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651.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温金公路136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小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65-82821
质疑联系人:张进兴
质疑联系方式:139*****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楼二十九层南首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开敏
质疑联系方式:189*****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2020年11月06日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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