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产业协作专项规划编制中标结果
文化旅游产业协作专项规划编制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福州闽都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XZB[TP]*******的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文化旅游产业协作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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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99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详见响应文件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详见响应文件 | 195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元(¥195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428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的编制工作应符合《城乡规划法》、《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旅游规划通则》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能顺利通过评审,并协助甲方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5.2规划编制原则: 5.2.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总体要求; 5.2.2突出功能,找准定位,明确政府职责的边界和范围; 5.2.3实事求是,改革创新,适应时代要求和符合发展规律; 5.2.4编制的规划应具有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 5.3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规划编制提纲,报甲方审核。 5.4规划文本应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保障措施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5.4.1符合国家发展规划; 5.4.2发展目标尽可能量化; 5.4.3发展任务具体明确、重点突出; 5.4.4工程、项目和政策举措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5.5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文化旅游产业协作发展总体定位;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旅游产品体系建设;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体系;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文化旅游产业保障体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完成本规划项目向甲方提供规划成果和验收申请报告,要求如下: (1)规划成果符合国家、福建省、福州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政策等要求。 (2)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册及附件,必须满足本合同对规划内容、规划深度及规划要求的约定,准确、完整地表达规划设计意图和内容。 (3)规划成果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得到甲方认可,并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备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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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50 | 合同签定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 | 50 | 验收合格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规划成果验收合格并甲方付清款项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已付规划设计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乙方还应退还已收取的规划设计服务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致的全部损失。 10.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并提交甲方验收合格的规划成果,乙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交合格的规划成果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延期损失费,延期损失费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2%标准计算,核定项目延期完成日期最多不得超过30天。如果乙方在核定的延长日期最后时限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单方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延期损失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编制任务延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甲方延迟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相关资料、延期支付款项等甲方原因造成编制任务延期的,则乙方提交规划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且免除违约责任。 10.3合同项目经验收不合格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整改等所涉及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等,给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各阶段规划成果报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信息,等待反馈信息的时间不计入规划编制的时长。超过7个工作日未书面反馈信息的视为甲方认同阶段规划成果。 10.4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要求乙方追回相关资料,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州闽都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4层 | 住所: | 福州区鼓楼区通湖路与道山路交叉口则徐小学综合楼三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钢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1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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