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NB2020-NK-C014-2品目二]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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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GZNB2020-NK-C014-2品目二]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合同公告
[2020-12-25]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一、合同编号:
康采招2020B********1
二、合同名称: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品目二
三、项目编号:
GZNB2020-NK-C014-2品目二
四、项目名称: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康区文峰路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石羊工业园
联系方式:180*****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区域压覆矿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3000亩范围进行区域统一评价。不包括唐江电子信息产业园560亩范围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 | 通过对建设项目拟建区及周边一定范围的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和矿产地矿产资源储量分布的查询,确定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对评估区范围内压覆的矿产资源进行分割平差估算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如压覆了矿产地范围内的重要矿产资源,则应进行最优选址避让论证或不可避免必然性论证,达到尽量避免压覆或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目的。 |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 1、原国土资源部2010年9月8日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2、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12月30日《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核规定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2)23号)3、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3月25日发《江西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创新和简政放权的若干意见》(赣国土资发(2014)1号) |
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3000亩范围进行区域统一评价。不包括唐江电子信息产业园560亩范围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 | 详见公告附件。 |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 1.《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文);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3.《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7 号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法》(国土资源部第 4 号令);4.《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13年7月27日); 5.《江西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办法》(赣国土资发[2010]4 号)。 |
合同金额:1095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履约地点:南康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0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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