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示]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桩基检测(20-GC-038)
[中标结果公示]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桩基检测(20-GC-038)
项目名称:[中标结果公示]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桩基检测(20-GC-038)
一、项目编号:2020-0614-vy(招标文件编号: 2020-0614-vy)
二、项目名称: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桩基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3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科技创新大楼项目 桩基检测 | 建设单位提供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科技创新大楼图纸中规定的内容,包括工程桩前期试桩的桩基检测和后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工程桩的前期试桩的抗议静载荷实验3根,抗拔静载荷实验2根,低应变检测5根;后期抗压静载荷实验10根,抗拔静载荷实验2根,低应变检测319根。 | 受托方(中标检测单位)须根据相关工程进度和相关规定要求分别完成各阶段的质量检测,并提交各阶段的各项质量检测报告,在每个单项质量检测后3日历天内出具检测速报,全部检测工作结束后7天内提交正式报告、15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质量检测情况汇总报告,各项质量检测报告均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现行规定标准;但是一旦发现问题则必须最迟在发现问题后的0.5个小时内提交移动短信快报,然后在3个小时内提交纸质书面快报,在24小时内提交正式纸质书面报告。各项质量检测报告须分别提供纸质版8套、电子版1套。另外,受托方(中标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提交质量检测报告的时间和数量。否则,受托方(中标检测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中任何一条,都必须按照每份检测报告每次20000元的标准向委托方缴纳违约金。 | 检测工期:本项目分前期试桩检测和后期工程桩施工完成后的检测。 两次检测自具备检测条件及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检测项目,试验检测结束后在满足检测规定龄期一周内提交检测书面报告,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检测、鉴定、评估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方炜、陈福正、周会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累计递进法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低于7000元,按最低保本价7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海事大学
地址:海港大道155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联系方式:朱新婷 *********8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新婷
电 话: *********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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