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结果公告

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0-210113-01014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供应商名称:沈阳佰和康泰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179,05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智、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

服务要求:主要包括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9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以及人工肛门便袋护理、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导尿管护理、鼻胃管护理、PICC护理、压疮护理、上门慢病管理套餐等7个助医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闻静、王慷、韩树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民政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

十、附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服务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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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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