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开展宪法学习及普法文艺演出活动中标结果

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开展宪法学习及普法文艺演出活动中标结果


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开展宪法学习及普法文艺演出活动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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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开展宪法学习及普法文艺演出活动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有3家供应商报名,分别是深圳市丽景广告礼仪有限公司、深圳市勤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广辉广告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此项目对三家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比价,本次项目财政控制金额105420元,由采购小组进行比较三家公司的报价,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认中标供应商。经对比以下3家公司报价:1.深圳市丽景广告礼仪有限公司,报价为101050元;2.深圳市勤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102220元;3.深圳市鑫广辉广告有限公司,报价为104220元。最终选定供应商为:深圳市丽景广告礼仪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01050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丽景广告礼仪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10105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相关文件配备标准,为我办提供宪法学习及普法文艺演出活动。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园北路马田街道办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 文艺演出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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