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巡防队员30名(2020年11月)服务类中标结果

四级巡防队员30名(2020年11月)服务类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HZ[GK]*******的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城门派出所聘用四级巡防队员30名(2020年11月)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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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0810 安全服务安全服务向采购人提供专业保安服务,并按照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对上岗的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执行安全防范任务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我司提供30名保安,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他详见投标文件。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8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肆万肆仟柒佰捌拾捌元捌角(¥*******.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交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约定为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序列 采购标的 服务人数 服务金额 (元/月) 服务期 中标总价 (元) 1 安全服务 30人 128732.4 1年 *******.80 2 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肆仟柒佰捌拾捌元捌角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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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账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的账户。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壹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在履约中未按合同条款任一条款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付当月的全部服务费。 2、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因一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保安服务合同 备案编号:A3-CSCMRMZF-GK-202011-B1832-IDN 甲方(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乙方(中标单位): 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甲方委托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城门派出所聘用四级巡防队员30名(2020年11月)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350104]FJHZ[GK]*******)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序列 采购标的 服务人数 服务金额 (元/月) 服务期 中标总价 (元) 1 安全服务 30人 128732.4 1年 *******.80 2 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肆仟柒佰捌拾捌元捌角整) 第二条 服务内容简述及服务目标 1、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城门派出所聘用四级巡防队员30名(2020年11月)服务类采购项目根据甲方确认的岗位,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保安服务,并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上岗的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甲方管理范围内的违建拆除及市容保障工作。 2、本项目选聘30名保安人员。 3、服务期限:壹年。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壹 年,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2021 年 12月 31日止。 第四条 合同总金额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该服务费包含:服务费含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高温补贴、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税费、招收培训费、利润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政策或汇率等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合同价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安服务费按月支付,服务费合同中标总额为:¥*******.8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肆仟柒佰捌拾捌元捌角整);每月支付保安服务费¥128732.4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柒佰叁拾贰元肆角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乙方与甲方对账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乙方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为: 账 户: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40*****096********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市吉祥支行 如乙方需要变更收款账户信息,应在甲方付款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30人。 2、保安人员年龄要在18岁-45岁之间。 3、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初中文化水平以上。 4、保安人员持证上岗。 5、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6、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 二、保安工作安排 1、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工作,工作时间24小时待命。 2、遇有突发事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应急处置。 3、在甲方需要人手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派遣的保安人员进行调休。 4、保安人员服从甲方的指挥、调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甲方制定工作区域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服务。 5、对突发的警情或突发事件,根据要求,保安人员要积极配合警方维持现场秩序及调查取证工作。 6、保安人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7、乙方负责对保安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对不适应或不合格的保安员应及时更换和调整。 8、当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9、保安员严格执行防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属工作范围防范安全隐患。 10、认真做好所属区域内防恐安全检查工作,降低安全隐患。 11、乙方应给每个保安人员配备防恐单警装备、服装,对防恐防爆装备的及时维护与更新。 12、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各项安保任务。 三、设备的配备要求 1、乙方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保安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包括四季服装、个人安保“五大件”(1套/人,包含多功能腰带、伸缩棍、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手持电台)、防暴头盔(1顶/人)、防刺服(1套/人)、反光背心(1件/人)、T字棍(1根/人)、盾牌(1面/人)、爆闪肩灯(1个/人)、防割手套(1副/人)、长棍(5根/队,长2米)、钢叉(3根/队)、手持喊话器(2只 /队)、阻车路障(1部/队,选配))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1部车况良好的7座小面包车供派遣的保安员使用,并配备10部二轮电动车或者5部四轮电动车用于点位巡逻,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要求每5人组成一支执法队,共计配置6部的无线远程对讲机、6部执法记录仪。 四、服务要求及职责: 1、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着装整齐,做好详细的值班工作情况记录。 2、作风严谨、专业、着装规范、姿态端正,上班期间无抽烟、闲聊、玩耍、干私事等行为。 3、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面对面交接班、不脱离岗位,上班期间不打瞌睡。 4、认真完成甲方领导安排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规定标准等。 5、精神时刻保持良好状态,对突发状况做到第一时间集合,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听从指挥。 6、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7、乙方须要指定专人与甲方建立联系,以便双方工作的沟通、协调。 8、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 9、派遣的保安人员执勤间要服从甲方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五、其他要求 1、甲方与保安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工伤与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每周工作时间须按照甲方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排班执勤,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超时补助或加班费用。 3、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为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及休息的场所等。 4、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为派遣的保安人员配备执勤、训练所需的服装鞋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因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负责发放所派遣的保安人员的薪酬待遇。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遣的保安人员的劳动薪酬(按与保安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数支付给保安人员。除上述保安薪酬费用外,乙方应按约定的标准代扣代缴保安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险等。(注:若国家政策上调五险费用时,上调部分费用由保安人员自行承担。) 六、付款方式与条件 以实际到岗人员按中标服务费单价按月转账支付。乙方需按实提供服务费构成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表,经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甲方按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面额次月全额支付。 七、承担风险 1、合同履行期内,保安人员辞职或因其他事由造成甲方空缺岗位的,乙方应及时派遣新保安员交接顶替,不得缺员。若产生缺员超过三天(不含)甲方有权按每天100元/人扣减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该费用甲方有权从当期或下一期应支付的保安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同时因缺员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若缺员超过7天的,甲方除有权按上述规定扣减乙方保安服务费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保安员提供正常良好的工作场所。 2、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与乙方沟通调整保安员的工作内容。 3、甲方核查发现保安员的有违反保安职责的行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4、甲方应教育职工配合保安人员开展保安服务工作,若甲方职工不配合保安人员工作时,甲方应及时出面予以协商处理和协商解决。 5、甲方有按时、足额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是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设立的专门从事委托有偿保安安全防范服务、具有从事保安服务资格的特殊性企业,并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对保安员日常进行培训与管理。 2、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因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 3、乙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包括:单兵装备、作训服、作训帽、肩章、保安服装等)。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委托服务费用。 5、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提供保安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包括责令保安人员立即改进、更换不能提供符合甲方服务质量要求的保安人员等),确保保安人员不发生空缺。 6、负责对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遵守甲方安全保卫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保安员违规认真核实,及时给予处理,并向甲方反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履约中未按合同条款任一条款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付当月的全部服务费。 2、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因一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留存的地址为各方的送达地址;一方向另一方该预留地址邮寄送达的通知、催告、函件等书面材料,无论另一方是否收到送达的书面材料,均视为有效送达;若一方预留的送达地址确实发生变更的,应自地址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预留地址仍为有效的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授权代表人: 乙 方: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仓山区福峡路城南40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1#楼203-2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周燕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丹锦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7*****75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
账号:账号:140*****096********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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