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视频监控中心及新增闭路监控点项目(一期)招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视频监控中心及新增闭路监控点项目(一期)招标结果公告
此次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视频监控中心及新增闭路监控点项目(一期)(招标编号:GZIT2007-ZB087A)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其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7-ZB087A;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视频监控中心及新增闭路监控点项目(一期);
三、采购内容: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视频监控中心及新增闭路监控点项目(一期),包括:在矿泉街、流花街、人民街、登峰街、建设街、洪桥街(含越秀公园派出所管辖区域,下统一称“洪桥街”)、广卫街、白云街共8条街所辖范围及周边地区,共新建设635个监控点,其中改造矿泉街派出所监控中心1个,包含新建越秀公园派出所监控中心共新建派出所监控中心7个。
四、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及项目初验,系统试运行2个月后完成最终验收。本项目采用全租赁的模式进行,租赁期自项目初验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五、招标结果确定日期:2007年9月24日;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07年8月28日;
七、招标结果:中标人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C座;中标金额:25,793,700.00元;中标服务费:142,375.00元;
八、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电话:********。
中标商的中标服务费应在本公告发出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帐形式到广州市商业银行交纳,并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款项来源:GZIT2007-ZB087A。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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