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就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在县采购办、县公管办的监督下,于2020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0-22

3、预算总额:666.72万元,最高限价:666.72万元


序号

标段号

采购内容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第一标段

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

666.72万元

666.72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

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13时00分

评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评委组长: 朱亮

评委成员: 蔡秀焕、许秋真、孔伟霞、郑艳菊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中标人:郑州通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翠花路7号47号楼东1单元5层10号

投标报价:*******.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六、公示期限

2020 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一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 系 人:许先生

地 址:杞县北环路10号

电 话:137*****775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567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60号


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就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在县采购办、县公管办的监督下,于2020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0-22

3、预算总额:666.72万元,最高限价:666.72万元


序号

标段号

采购内容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第一标段

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

666.72万元

666.72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仪器设备;

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13时00分

评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评委组长: 朱亮

评委成员: 蔡秀焕、许秋真、孔伟霞、郑艳菊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中标人:郑州通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翠花路7号47号楼东1单元5层10号

投标报价:*******.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六、公示期限

2020 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一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 系 人:许先生

地 址:杞县北环路10号

电 话:137*****775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567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60号

标签: 仪器设备 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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