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建设中标结果

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建设中标结果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139-1
采购人(全称):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3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建设广告服务详见附件1579200
合计金额小写:57920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建设

政府采购编号:CSCG-********0139

金额:大写:伍拾柒万玖仟贰佰元人民币整小写:579200元人民币整

序号服务名称品目分类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小计
1.数据迁移信息化服务完成一次网站数据迁移含网站改版1192001119200
2.报纸专栏新闻服务1)在省会党报要闻版或社会新闻版开设相关专栏,跟进报道长沙政法工作推进情况。全年报道总数不少于10次,其中头版头条报道不少于2次。1000001100000
3.网站内容维护新闻服务确保长沙市委政法委主办网站内容稳定更新。工作日每天更新10条,节假日酌减,参照政务网站管理规定进行考核。10001212000
4.频道内容维护新闻服务在省会重要媒体的新闻客户端上开设“政法”频道,作为客户端常设频道。保频道月更新量不少于20条。30001236000
5.微信内容维护新闻服务负责“长沙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容稳定更新,确保“长沙政法”头条号、一点资讯号同步更新,每周更新5期,每期1-3条,年增粉15000。1000012120000
6.微博内容维护新闻服务负责“长沙政法”官方微博内容稳定更新。工作日每天发布不少于5条、节假日酌减,年增粉20000。10001212000
7.抖音内容维护新闻服务在抖音平台开设“长沙政法”官方抖音号并负责平台运营80001296000
8.派驻专人服务指定一名主编、一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对接报道小组(其中一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到长沙市委政法委驻地办公)70001284000
合计
5792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2-28——2021-12-27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中央领导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把维护政法意识形态安全作为重要任务,牢牢掌握主动权、主导权,坚持以回应人民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创新发展,让政法宣传既有“意义”也有“意思”。

按照11月13日全市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建华“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优做特宣传平台、建好建强专业队伍”指示要求,拟依托长沙晚报融媒体“中央厨房”,搭建全市政法交流宣传平台,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做优宣传平台,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聚合之力,打造长沙政法新媒体矩阵,深化“长沙政法”品牌,提升长沙政法报道传播力、影响力。

项目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市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长沙、法治长沙”等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角度、多平台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贴心服务广大市民、搭建内部管理平台,既确保政法宣传工作正确方向,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宣传导向,将更多优秀的长沙政法故事讲到群众心里,为“平安长沙、法治长沙”建设汇聚正能量。

二、服务方案

(一)合作方式

1、“长沙政法”矩阵架构

市委政法委、长沙晚报依托长沙晚报融媒体“中央厨房”,按照“统一平台、统一入口、整合队伍、整合资源”的方式,建设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并在掌上长沙APP开设“政法”频道、组建“长沙政法”微信公众号矩阵,将全市公检法司及各区县(市)政法委宣传内容纳入其中,并在此架设各自的宣传内容入口,对宣传资源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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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矩阵架构示意图

2、融媒体平台架构

充分运用报纸、网站、客户端、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实现融媒体传播,宣传长沙政法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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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平台传播架构示意图

(二)合作内容及目标

1、报纸(专栏+深度报道)

在《长沙晚报》要闻版或社会新闻版开设相关专栏,跟进报道长沙政法工作推进情况。(目标:每周1期)

在重大节点、重要时段、重大成绩取得时,在长沙晚报以头版头条报道形式,报道长沙政法工作,扩大影响。(目标:全年2篇)

2、网站

①对长沙市委政法委主办网站稳定更新,按政务网站管理要求进行考核;②围绕“新界面”“新栏目”“新服务”等关键词,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包装优化,适应网络传播;与本地新闻网站等进行有效联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服务,提升影响力。(目标:完成一次数据迁移及网站开荒工作,工作日每天更新10条,节假日酌减,保持“中国优秀政法网站称号”,参照政务网站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客户端

在掌上长沙APP开设“政法”频道。该频道作为掌上长沙APP常设频道,下设政法要闻、平安长沙、法治长沙、政法先锋等专栏,并为长沙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各区县(市)政法委预留子栏目。(目标:工作日稿件更新量在5条左右)

①政法要闻:主要内容包括长沙市政法工作重要会议、活动及其他相关内容,宣传省、市要闻。

②平安长沙:报道长沙建设“最具安全感、公平感、正义感城市”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推动平安长沙建设的优秀案例。从市民的微观视角切入,讲述长沙生活中的小人物小事件,宣传平安长沙的核心理念。

③法治长沙:报道依法治市过程中的举措、案例,同时还包括科普法治知识、防诈骗技巧等法治小妙招,帮助长沙市民应对生活中的法治问题。

④政法先锋:报道典型人物的正能量事件,反映基层政法综治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强化市民的法治观念。

⑤热点专题:利用掌上长沙专题模板,结合重要活动开展、节点宣传、重点工作推出相关专题专栏。如“法德共进”作品征集活动专题、长沙“最美政法人”评选专题、政法微视频展示专题等。


主要功能

功能介绍

掌上长沙政法频道

调至掌上长沙顶部频道导航条

掌上长沙客户端频道导航条固顶推荐。

分栏功能

在政法频道子栏目

政法头条

高清大图、可轮换、跳转相关新闻页面

政法要闻

长沙政法宣传工作重要会议、活动及其他相关内容

平安长沙

平安长沙建设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及优秀案例

法治长沙

依法治市过程中的举措、案例

政法先锋

报道典型人物的正能量事件

热点专题

结合重要活动开展、重点工作及时推出,形成集聚宣传效应

4、微信公众号

对“长沙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功能优化、美编设计、菜单修改、关键词回复、栏目设置等,组建“长沙政法”为主的微信矩阵,提升“长沙政法”综合影响力以及用户数、点击量、点赞数、在看数、转发率等关键指标;开展投票评选、在线答题等功能服务,开展相关活动进行有效“吸粉”,并对重点内容在头条号、一点资讯、百家号、企鹅号等平台推广,长沙政法头条号、一点资讯号实现同步更新,每周更新5期,每期1-3条,年增粉15000,2021年实现湖南省政法系统(市级政法委)排名前三。

5、微博

①实现“@长沙政法”微博的稳定更新,有效提高微博的发布质量和粉丝数量; ②与本地微博大号进行有效联动,为微博提供推稿、策划、视频及长图推荐等全方位宣传推广服务;③构建长沙政法微博矩阵,适时统一策划、统一组稿、统一发声。(工作日每天发布不少于5条、节假日酌减,年增粉2万,在全省政法系统微博影响力排行榜中靠前)

6、抖音

①在抖音平台开设“长沙政法”官方抖音号,开展常态化运营,充分运用长沙政法机关视频资源(如公安民警部分适宜传播的执法仪视频或天网视频),结合记者日常政法报道采访视频,以平民化视角、视频方式讲述长沙政法故事,在网上舆论场传播长沙政法主流声音。②做好视频风格规划。基于政法宣传工作特色,适时开展策划,把视频、文案、图片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每周更新3条,政法系统素材来稿情况较多时,可酌情增加)

(三)工作流程

针对本项目,长沙晚报的项目团队的工作流程如下:

1.长沙晚报社会新闻部组建长沙政法报道小组,牵头对接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此外,安排多名专职记者联系政法新闻报道,其中一人专职市委政法委的新闻报道。

2.长沙晚报掌上长沙指定一名主编、一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对接报道小组(其中一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到长沙市委政法委驻地办公),负责“长沙政法”新媒体平台搭建,协助执行重点报道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及日常稿件的编辑、发布,对常规报道进行三审把关。

3.市委政法委和长沙晚报共同组建长沙政法通讯员队伍,建立长沙政法微信工作群,设立投稿邮箱,建设灵活机动的信息通讯渠道,丰富政法报道信息源。

4.市委政法委指定专人负责对接长沙晚报政法报道小组,负责重点稿件审核,及时传达相关重点工作和宣传安排。

(四)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项目签约后7天内,长沙晚报服务团队进场;项目签约后30天内,完成抖音、微博等账号的申请并开展日常内容维护;项目签约后45天内,完成网站数据迁移及改版。

附:服务团队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项目内分工

电话

1

饶丽

掌上长沙运营总监

项目总策划

135*****810

2

刘可馨

编辑

项目文案

183*****503

3

聂映容

记者

新闻采编

186*****052

4

刘瑶

实习编辑

编辑

156*****765

5

王聘

掌上长沙采编部副主任

视觉

186*****902

6

李盾

掌上长沙运营部副主任

策划

138*****838

7

邹麟

掌上长沙影像事业部

摄影

150*****899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1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正式生效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1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定后第6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5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到期前半个月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浦发银行三湘支行(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供应商应保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采购方制定的各项采购需求。
  2.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成立“项目服务小组”,并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方进行日常工作对接。
  3. 本“项目服务小组”工作人员接受采购方的双重管理,服从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4. 供应商应确保项目质量合格,按采购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执行。如采购方在合作期间遇到突事件,供应商应组织专家团队采取一级应急服务预案,在2 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
  5. 供应商应保证严格根据采购人年度考核表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如未能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服从采购人处罚(详见第七条第4款)。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验收:1.“平安长沙”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项目汇报书3套。2.“平安长沙”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央厨房”项目汇报书电子档1套。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根据项目内容开展相关服务,并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审核验收。如因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交项目正式成果,甲方有权利单方面取消合同。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新闻宣传等做好服务工作。
  3. 甲方有义务根据项目进度按时支付相应的款项。
  4. 本项目中的服务内容限长沙市域范围。如超出本范围,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报销交通、食宿费用。
  5. 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就服务内容开展情况及时有效地沟通,做好项目内容的修改完善,按时提交项目成果交付甲方审核验收。
  6. 乙方有义务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等进行保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款。
  2.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尚未履行的合同金额,并赔偿相关损失。
  3.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目延后审核验收的,在提交项目成果满三个月时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剩余合同款,不留尾款。
  4. 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每次按合同总价格的5‰从合同总价中减扣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 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委9楼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1698号
法定代理人:钟钢法定代理人:李鹏飞
委托代理人:蔡渊志委托代理人:饶丽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厨房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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