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坪塘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智慧监狱”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省坪塘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智慧监狱”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湖南省坪塘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智慧监狱”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102-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坪塘监狱(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湖南省坪塘监狱“智慧监狱”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湖南省坪塘监狱“智慧监狱”项目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内容包括网络升级改造、模块化机房建设、指挥中心升级改造、云数据中心建设、网络安全、视频监控升级改造、监听对讲广播报警系统、智能交互终端系统、会见系统升级改造、亲情电话系统、视频智能分析及人脸识别系统、门禁.系统升级改造、区域管控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入监采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以及信息研判平台、智能安防集成平台、通讯调度系统、指挥管理系统、办公OA系统、综合运维管理平台、移动执法终端服务、信息化运维服务、武警磐石系统。1********.6
2智慧信息交互终端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1、支持物联网管控功能:可对门禁、灯光、风扇、电视进行开关和控制功能,并支持HDMI接口扩展到电视机进行节目播放,支持1080P输出。2、信息公告功能:应能够在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上直接查看到后台配置的通知公告信息,以便及时了解监管场所内的相关信息、通知等,做到信息全面同步。3、法律法规查看功能:应能够在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上直接查看到后台配置的法律法规信息,以便及时了解监管场所内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法律法规等,做到信息全面同步。4、门牌信息查看功能:应能够在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上查看房间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编号、危险等级、床位号等信息,使房间信息状况一目了然。5、个人信息查询功能:应能够在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查旬在押人员个人的姓名、性别、籍贯、收监日期、民族等详细信息。6、在线巡更功能:应能够在主机端查看到后台配置的巡更计划和巡更记录,在分机端进行巡更登记。7、心情记录功能:应能够在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登记心情状况,有开心、一般、难过等情绪,方便管理民警了解在押人员的心理活动。情绪状况,实时掌握在押人员每天的心理动态,了解心理健康状况。8、日常事务功能:应能够在后台系统设置日常事务计划,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分机端)通过语音广播自动提醒当前时间段内需要从事的工作事务,可查询当天或当前时间的日常事务计划,制定事务计划后由终端分机自动广播通知提醒替代频繁喊话通知。9、开门申请功能:指纹验证身份后应能够在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上进行开门申请,智慧信息终端主控系统(主机端)弹窗显示申请信息,由授权管理人员进行打开或者拒绝打开分机端外接门禁。10、在线点名功能:应支持后台配置点名任务,在分机端进行指纹+人脸抓拍点名,点名完成后自动生成统计列表,点名情况一目了然。11、可视对讲功能: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分机端)应能够与智慧信息终端主控系统(主机端)进行单向视频双向音频实时通话,主机端能够看到分机端的视频画面,分机端看不到主机端的视频画面,通话过程中视频应流畅,声音应清晰,无卡顿、啸叫等现象。12、紧急报警功能: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分机端)应能够向智慧信息终端主控系统(主机端)发起紧急报警,与智慧信息终端主控系统(主机端)之间进行视频通话。13、回声消除功能: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分机端)与智慧信息终端主控系统(主机端)之间进行免提通话时应能够有效抑制回声和噪音,双方不会在听筒或扬声器中听到自己的声音。14、语音广播功能:智慧信息终端主控系统(主机端)应能够对分机端进行音频文件广播,支持单选/多选/全选等方式广播,支持话筒广播和免提广播。15、按键报警功能:应能够通过智慧信息交互终端系统(分机端)报警按钮一键报警,实现与智慧信息终端主控系统(主机端)间的可视通话。16、触摸显示屏:高清触摸显示屏,最多应支持10点触控68489600
 合计金额小写: ********.6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贰佰捌拾捌万壹仟捌佰壹拾陆元陆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湖南省坪塘监狱“智慧监狱”项目

1

********.6

合同金额小写: ********.6元

大写:壹仟贰佰捌拾捌万壹仟捌佰壹拾陆元陆角整

其中70%为设备额:*******.62元整(大写:玖佰零壹万柒仟贰佰柒拾壹元陆角贰分),税率为13%,裸价为:*******.39元(大写:柒佰玖拾柒万玖千捌佰捌拾陆元叁角玖分),税金为:*******.23元(大写:一百零叁万柒仟叁佰捌拾伍元贰角叁分);30%为服务额:*******.98元(大写:叁佰捌拾陆万肆仟伍佰肆拾肆元玖角捌分),税率为6%,裸价为:*******.15元(大写:叁佰陆拾肆万伍仟柒佰玖拾柒元壹角伍分),税金为:218747.83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柒佰肆拾柒元捌角叁分)

(后附项目报价清单)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上线部署;上线部署运行稳定后,经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可进行初验;初验后经连续二个月无重大故障试运行后,经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可进行最终验收。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坪塘监狱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项目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移交有关资料。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中标方将全部硬件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完成到货点验,凭采购人出具的《硬件设备到货点验表》、中标方出具的有效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项目试运行完毕,且终验合格后,凭采购人出具的《终验合格书》和中标方出具的有效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65%合同款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4090.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5%于运维服务期满后(确无质量问题和其它争议)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丰支行(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5)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要求: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5.3.2验收标准

采购人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1、初验

(1)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系统上线部署(包括设备到货、设备安装调试、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系统上线部署等项目节点),系统上线部署运行稳定后,经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可进行初验。初验项目为本章的所有内容。

(2)初验小组由采购人、投标人的技术人员组成。

(3)初验合格投入试运行。

(4)初验不合格,投标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后再次进行初验。

(5)如经二次初验仍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

2、试运行

(1)系统初验后的试运行期为二个月,如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

(2)在试运行期间,出现重大故障:系统崩溃、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列入的主要功能不能实现以及存在致使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缺陷,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二个月。系统经二次顺延试运行期仍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合同自动终止。

3、最终验收

系统经连续二个月无重大故障试运行后,经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可进行最终验收。

4、因初验或终验列明条件而发生合同终止的,其善后处理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初验至最终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培训要求:中标人需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内容安排,就软件系统的原理、操作使用、维护管理等主要内容,开展不少于30人次的培训并为每人提供一套培训使用手册。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或者现场培训,培训地点和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培训完成后需要有培训实施记录资料。中标人需提供现场培训资料、讲义及讲师,培训期间讲师食宿费用、学员培训所需培训资料费由中标人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由采购人负责。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莲花山村地址: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法定代理人:刘超法定代理人:陈忠岳
委托代理人:刘超委托代理人:张伟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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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分项价格表.pdf

标签: 项目合同 监狱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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