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改造服务服务类中标结果

信息化改造服务服务类中标结果



邵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781]null[TP]*******作者:邵武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0-12-30 08:38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邵武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1]null[TP]*******的邵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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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020299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详见标书详见标书3详见标书745863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伍仟捌佰陆拾叁元整(¥745863.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五四路信义巷1号;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2、本文所述售后服务要求视为最低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优质的售后服务; 3、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保障体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详细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服务质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内容还应涉及:维保机构情况、维保队伍情况、响应时间、响应速度、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培训计划等; 4、投标人服务期间应根据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提供服务升级内容,所提供服务升级内容不得低于投标内容; 5、本文要求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中标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货物到达现场后,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的开箱清点,组织安装,负责调试至合格。中标方人员在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 中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仪器设备,所提供服务和设备标准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要求执行,提供货物制造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任何一项不达标不予验收; 3 中标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货物到达现场后,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的开箱清点,组织安装,负责调试至合格。中标方人员在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 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正常后,提交书面申请验收报告,采购人收到验收报告后10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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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60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由中标人提供合同价60%等额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
235项目终验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同价35%等额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5项目终验合格满1年后,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等额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在此3年服务期限内,如采购人需添置设备,且采用与招标文件中相同型号设备的,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

10、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中标单位逾期交货的(未足额供货视为逾期供货),每日按货值总价款的1‰承担违约金责任。逾期3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责任; 3、中标单位交付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含设备)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退货或换货。如采购人选择退货,中标单位应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同时承担货值总价款20%违约金责任;如部分服务或设备质量不合格,则按该部分设备货值总价款20%承担违约金责任。如采购人选择换货,中标单位应在15日内更换完毕,因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单位在设备产品安装、调试过程中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5、中标单位未尽售后服务义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质保金,如质保金不足,采购人可向中标单位追索赔偿; 6、中标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保密的约定,因过错导致采购人发生泄密事件的,每次赔偿1万元。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邵武市公安局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住所:邵武市五四路信义巷1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修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黄行样
联系方法:138*****919
联系方法:139*****29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5852

签订地点: 邵武市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30日



标签: 信息化 办案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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