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广安区2019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广安区2019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广安区2019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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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广安区2019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01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02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01包: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1号2幢102、201、301、401、502、601号 02包: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1号2幢102、201、301、401、502、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广安区2019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范围:区域电商云端协同供应链体系建设及提升电商物流服务体系。服务要求:1、制定5个以上覆盖主要产业并与电商供应链需求相适配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并加以推广,并完成6个品牌设计、包装设计、品牌故事等策划案。2、在机场、车站或高速路等人流量较大区域设立品牌广告牌、宣传标语1处以上,服务期不低于2年,进行品牌宣传。版面面积不低于5m×3m。拍摄关于本地产品、旅游资源相关联的高质量产品品牌宣传短视频不少于8条以上等。服务时间:01包:建设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02包: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服务标准:1、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项目合同确定项目验收标准。2、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扎根本地,在本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项目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向采购单位报告项目推进情况。3、全面配合项目评估和验收,保障完成项目工作任务。若因项目实施不全,配合工作不到位影响项目评估,导致中央财政资金未支付的,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项目实施完毕后向区商务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共同聘请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并报市级主管部门正式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熊海燕,磋商成员:王叶菲 、余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01包定额收取12000元;02包定额收取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01包:12000元,02包: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采购品目名称:C99其他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广安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地址:广安区五星街6号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七:01包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报价金额:99.5万元02包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报价金额:50万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4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光艳;联系电话:177*****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7*****3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71d8.zip">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综合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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