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87422020年乳山市农村公路设计入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2021787422020年乳山市农村公路设计入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项目名称:2021787422020年乳山市农村公路设计入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乳山市政府采购
乳山市农村公路设计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甲 方:乳山市公路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乙 方: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丙 方: 乳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5日
本合同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甲方为乳山市公路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乙方为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为乳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本合同各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合同书共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威海宏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各执两份。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书
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澄清的文件
5、乙方的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二、合同标的:
乙方只是取得了为甲方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资格,只有在甲方委托其勘察设计项目,并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之后,乙方才有权利承办具体的勘察设计业务。
三、服务期限
36个月,自2021年1月--2023年12月。
四、服务范围
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
五、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提报的拟派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变动,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变动和增补的,应当事先书面取得甲方的同意。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或应回避的农村公路设计人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农村公路设计过程中专项书面报告及必要的审计底稿。
3、甲方应当在项目委托时,将有关农村公路设计所需的详实工程资料移交给乙方,包括农村公路设计过程中需补充的资料。
4、对乙方提出的有争议且不能解决的农村公路设计问题,甲方应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农村公路设计,拒绝各类人为的干涉。
2、乙方应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出具设计文件。
3、乙方在农村公路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和说明。
4、农村公路设计期间建设单位确实需补充的有关资料,需经甲方认可,否则视其农村公路设计结果无效。
5、乙方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应事先与甲方进行沟通和汇报,待甲方确认后,方能出具正式报告。
6、乙方工作人员在设计过程中保持职业的谨慎,同时应坚持廉政和优质服务原则。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8、在施工过程中, 除甲方有特殊要求或不可预见因素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费用增加2%-5%(含5%)的,将扣减设计费用10%;造成工程费用增加5%-10%(含10%)的,将扣减设计费用20%;造成工程费用增加10%以上的,视为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视情况严重程度终止服务合同,同时拒绝乙方参与以后年度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活动。
七、验收:
1、提供设计服务前,乙方如果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设计服务期满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时间验收的,甲方需向市采购办提交书面延期验收申请,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18〕70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验收或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的,乙方向市采购办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经查证属实,市采购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合同价款的支付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验收报告》的签署及送达:
1、每阶段服务成果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完整、真实地签署《乳山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2.甲方必须于每次验收完毕时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送达《验收报告》。
九、付款
1、以人民币付款。
2、合同费率: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标准收费的 34.7%收费。投标报价须包括完成公路设计的全部设计费用和协助采购人报建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的相关费用。
因乙方设计不合理产生的设计变更,不增加额外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采购人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变更部分按照正常费率增加设计费。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施工图出图后经有关主管部门的图纸审查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0%,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合同价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
4、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
收 款 人: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53*****040021931
联 系 人: 于建伟
联系电话:159*****110
十、变更、修改及转让: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未经市采购办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擅自服务期限、付费标准、支付原则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和要求,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依法或按甲方的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不执行甲方制定的办法和规定的;
4.未经甲方许可,签订合同后从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拟派参审人员不相符的;
5.因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
十二、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非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责任方应承担对方所有损失。
2.乙方提供虚假的成果文件或成果文件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五、签约地点:山东省乳山市。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乳山市公路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乙方: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代表签字: 丙方: 乳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2020年12月25日 | 代表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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