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德维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88号
中标(成交)金额总价50万元,拟订6个项目,4个单价9万元项目,2个单价7万元项目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成都市双流区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项目;服务范围:采购“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商一名。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成都市双流区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适用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进行尽职调查。(2)提交的调查报告须符合办法的内容要求,经2次以上修改任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拒绝对此调查项目付款,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职调查项目类别分为:通用型项目(适用于一般性项目)、简化型项目(适用于六类500强、央企投资项目)、平台型项目(主要服务于生态圈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且需要政府扶持的项目)、重大项目(1.扶持资金规模超总投资额30%的招商项目;2.扶持资金规模超5000万元的招商项目;3.总投资额超50亿元的招商项目。)(4)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置相应的服务团队,其中,至少配置负责人一名和主要工作人员二人。预算金额:50万。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一年或预算金额50万用完为止。服务标准:普通项目的尽职调查应在接受委托尽职调查之日起7日内完成,重大项目15天内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惠(组长)李伟力、胡军(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1980号文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号(2020)1056号,品目编码及名称:C0899 其他服务;二、监督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三、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等政策目标,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六、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投资促进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牧山路三段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4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光哲;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177*****0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尽职调查 招商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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