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儿童医院儿童情景训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公示

六安市儿童医院儿童情景训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儿童情景训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AHXWC-2020-LACG006-002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儿童情景训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聊城和韵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建设西路路北5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六安市儿童医院儿童情景训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六安市儿童医院儿童情景训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及软件配套、软件维护。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梅、曹立新、张纯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136*****08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曹院长 联系电话:136*****086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安市中辰一品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3*****524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响应一览表(二次报价表)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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