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警用设备采购(LZZC2020-J1-000672-ZDPA)的成交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警用设备采购(LZZC2020-J1-000672-ZDPA)的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警用设备采购(LZZC2020-J1-000672-ZDPA)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ZZC2020-J1-000672-ZDPA
二、项目名称:警用设备采购
三、成交(成交)信息
01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柳州市旷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跃进路80号3-1 ;
成交金额:玖拾玖万捌仟壹佰贰拾陆元整(¥998,126.00)
02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柳州市鑫盾电子科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白沙路4号;
成交金额:肆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451,9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海波(组长)、李东辉、谭方(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成交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货物招标类)向成交人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01分标:壹万肆仟玖佰柒拾贰元整(¥14972.00)
02分标:捌仟肆佰陆拾叁元整(¥846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柳州市公安局
地 址:柳州市学院路6号
联系人:李成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雅儒路470富康雅居5栋
联系人:冯俊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俊
电 话:****-*******
4.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01分标附件
02分标附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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