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万寿寺南侧厕所及广场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汉台区万寿寺南侧厕所及广场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汉台区万寿寺南侧厕所及广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了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
项目名称 | 汉台区万寿寺南侧厕所及广场建设项目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汉中杰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6 | 15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福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 | 15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中盛禾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 | 150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注册证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廖自攀 | 陕********472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达娟 | 陕********250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张天锐 | 陕********3085 |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汉中市汉台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汉中市汉台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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