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风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风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风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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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风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豪霆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西大街84号1幢1单元6楼620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52589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名称:食风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升设备; 数量:1批;总价:525890元;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蒋雪琴(评标小组组长)、蒋黎明、熊文、邵林、张成充(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4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56万元。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广安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826-******* 。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0日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七、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D座4楼403号;联系人:游女士;联系电话:****-*******。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公告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东路3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1幢40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红军;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游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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