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SZCG2020460A中标(成交)更正公告变更
宿州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SZCG2020460A中标(成交)更正公告变更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供应商名称:杭州工信光电子有限公司
原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惠路16号
原中标金额:*******.00元
变更后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5号1幢
变更后中标金额:*******.00元
更正原因:
原中标供应商杭州工信光电子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防火墙/F1000和接入交换机S1850V2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日期:2021年1月5日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赵德成(组长)、姚德合、陶佃五、李一平、韩小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63700元(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更正结果有异议,可在更正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环宇国际5栋1401室,联系方式:****-*******,182*****3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它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招标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4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环宇国际5栋1401室
联系方式:182*****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小军、乔梅昌
电话:****-*******;****-*******,182*****31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变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顺延中标供应商资料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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