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汽轮机)及辅助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汽轮机)及辅助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汽轮机)及辅助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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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汽轮机)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1GA*******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汽轮机)及辅助设备采购标段/包编号:201G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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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汽轮机)及辅助设备采购标段/包编号:201GA*******/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预算价(元):3700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元):60000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工期:360工期说明:合同设备的交货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全部货物须在签订合同后 12个月内供货完毕。全部货物需交到本项目现场工地。
招标/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资格条件: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2所投汽轮机的制造厂商须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者投标人控股子公司;(证明文件:《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5.3投标人应满足下述有效业绩要求:5.3.1有效业绩为中温次高压汽轮机组供货合同:≥1份;5.3.2有效业绩合同签订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5.3.3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有效业绩合同均视为投标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等上述评审内容。合同原件备查。)5.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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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 
联系人:吴刚联系电话:136*****226


中标内容

公示时间:2021-01-06 11:22
中标内容:详见深能电子招标平台
特殊事项说明:详见深能电子招标平台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名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中标价格(元):********.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设备 汽轮机 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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