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众兴集镇中心幼儿园活动楼建设项目
霍邱县众兴集镇中心幼儿园活动楼建设项目
霍邱县众兴集镇中心幼儿园活动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霍邱县众兴集镇中心幼儿园活动楼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 霍邱县教育局 | ||||||||
代理机构 |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霍邱县光明大道新华书店对面(原老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朱工、李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5日09时30分 | 工 期 | 15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玉林市福东服装工业小区西区 | ||||||||
投标价(元) | *******.94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梁淦城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训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汉韵鑫城4#楼工程 2、汉韵鑫城二期5#.6#楼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汉韵鑫城4#楼工程 2、汉韵鑫城二期5#.6#楼工程 3、德宝县民族中学分校区综合楼工程 | ||||||||
企业获奖 | 1、金源翰府三期13#楼及地下室 2、龙美华庭住宅小区1#.2#楼 | ||||||||
企业业绩 | 1、汉韵鑫城4#楼工程 2、汉韵鑫城二期5#.6#楼工程 3、汉韵鑫城一期1#.2#.3#楼工程 4、德宝县民族中学分校区综合楼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天长市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天长市天康建设大厦一楼西侧 | ||||||||
投标价(元) | *******.7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梁军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50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兴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濉溪县重点采煤塌陷区双堆集镇沈湖新村应急拆迁项目------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及其他工程 2、天长市静怡花苑小区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来安县新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2、鸿宇望湖公馆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施工 3、天长市静怡花苑小区 | ||||||||
企业获奖 | 1、来安县新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2、天长市建东小学校园异地新建工程 | ||||||||
企业业绩 | 1、来安县新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2、鸿宇望湖公馆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施工 3、天长市静怡花苑小区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郑州市东城建筑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号 | ||||||||
投标价(元) | *******.5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蒋杜鹃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J********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郭红祺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河南省机要通信局综合业务楼工程 2、中牟县殡仪馆搬迁工程项目 3、郑州工商管理学院北院区18#宿舍楼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郑州工商管理学院北院区18#宿舍楼 2、中牟县大孟镇王林庄临时安置房项目 3、郑州邮政处理中心(东院)装车指廊土建工程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河南省机要通信局综合业务楼工程 2、中牟县殡仪馆搬迁工程项目 3、郑州工商管理学院北院区18#宿舍楼 | ||||||||
公示时间 |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1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联系人:许工 异议联系电话:****-*******/152*****50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 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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