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食堂对外承包中标结果
第一中学食堂对外承包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一中学食堂对外承包(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HZZB2020-199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一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永康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批发市场C10栋22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第一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服务要求: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在校期间就餐需求。 服务范围:巢湖市一中学校园内。 服务时间:1+X(X≤2)。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隋全(组长)、荚长文、李小轮、胡大春、赵文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93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巢湖市第一中学
地 址: 巢湖市团结东路
联 系 人: 杨主任
联系方式: 139*****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36*****9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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