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御翠园三期工程(1#、2#、5#、8#、11#楼)中标结果
中房·御翠园三期工程(1#、2#、5#、8#、11#楼)中标结果
中房·御翠园三期工程(1#、2#、5#、8#、11#楼)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房·御翠园三期工程(1#、2#、5#、8#、11#楼)项目已于2013年1月15日下午15时00分整按照招标程序及有关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报价金额:壹仟捌佰叁拾叁万零肆佰元:(¥1833.04万元)
工期:2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周永良 注册建造师编号:桂145*****1220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宁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
报价金额:壹仟捌佰叁拾捌万壹仟捌佰元:(¥1838.18万元)
工期:2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黄中胜 注册建造师编号:桂********3825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壹仟捌佰肆拾贰万壹仟贰佰元:(¥1842.12万元)
工期:2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勇余 注册建造师编号:桂********8265
公示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18日
现就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有异议、投诉及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属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资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处理。
招标投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东兴市纪委:****-*******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人:东兴市中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众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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