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A包】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5200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QSCG2020-Z032-F019
评审日期: 2021年01月04日
公示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 (2)参标单位必须具有公安局备案的保安经营许可证;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5)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 方瑞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市民大厅C座20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周帅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1年01月04日 3,648,000.00 包头市保安服务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金地大厦三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夏志刚,孔祥秀,方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1月07日


标签: 管理服务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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