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佳磊石膏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关于威宁县佳磊石膏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关于威宁县佳磊石膏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威宁县佳磊石膏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计算结果公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与调整矿业权价款缴纳标准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112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19〕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2018第16号)等有关规定,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威宁县佳磊石膏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计算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4日。

二、计算结果

威宁县佳磊石膏矿于2008年经原威宁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2009年由原毕节地区国土资源局办理新立采矿许可登记。根据《关于威宁县佳磊石膏矿普查地质储量报告的批复》(毕地国土资复[2009]13号)文件,矿山初始领证时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为49.54万吨。依据原威宁县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3月10日出具的《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新立时处置资源量为33万吨,出让价款为6.6万元(该款项已缴清,缴款凭证编号:*******)。初始领证时评审备案资源储量未完全处置。2010年12月,矿山因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经原毕节地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资源储量价款处置。根据矿山2020年提供的《威宁县佳磊石膏矿(延续)资源储量核实与地质详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威宁县佳磊石膏矿(延续)资源储量核实与地质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函》(毕资源规划函[2020]145号),本次延续矿山补充地质勘查工作后,矿区范围内总资源量为102.42万吨。对威宁县佳磊石膏矿矿区范围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本次延续拟一次性计算处置。根据《报告》论述,原采矿权范围内未进行采矿活动,原出让资源储量未动用。对于原已进行价款处置的33万吨资源储量,本次不再计征出让收益。本次处置资源量=矿区范围内总资源量-原出让资源量=102.42-33=69.42万吨。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2018第16号),石膏矿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按其他矿种计,为1元/吨。该矿本次延续处置资源量出让收益=69.42×1=69.42万元。

三、其它

公示期若社会公众对计算结果有意见的,请填写《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3),并将意见表以书面形式寄送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邮编:551700,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联系电话:0857—*******,0857—*******)。



附件1:威宁县佳磊石膏矿处置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的申请.pdf


附件2:公示公众意见表.xls


2021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让 采矿权 磊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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