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ERP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核汇能ERP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核汇能ERP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中核汇能ERP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NSC-20HNGS021365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1月8日13:30-2021年1月12日13:30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资格能力条件

名称

证书

证书编号

1

海通安恒科技有限公司

25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内容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山西阳煤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8.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内容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上海易立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96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内容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1月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第八会议室开标,有上海易立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煤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英诺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扬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海通安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建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共6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海通安恒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名山西阳煤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名上海易立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同时寄送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 人:赵振洋

电话:***-********(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邮箱:bjyy@puyuan.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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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中核汇能ERP项目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NSC-20HNGS021365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1月8日13:30-2021年1月12日13:30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资格能力条件

名称

证书

证书编号

1

海通安恒科技有限公司

25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内容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山西阳煤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8.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内容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上海易立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96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内容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1月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第八会议室开标,有上海易立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煤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英诺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扬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海通安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建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共6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海通安恒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名山西阳煤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名上海易立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同时寄送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 人:赵振洋

电话:***-********(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邮箱:bjyy@puyuan.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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