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呼出气体红外酒检含量检测仪中标结果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呼出气体红外酒检含量检测仪中标结果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呼出气体红外酒检含量检测仪采购项目(GDC-****************9)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广州集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呼出气体红外酒检含量检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9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成交供应商: 广州集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利利 联系人: 陈志豪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133*****128
电子邮件: h_wanli@sina.com 电子邮件: ********4@qq.com">********4@qq.com
开始日期: 2012-12-13 14:54:17 送货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88号
截止日期: 2012-12-20 14:54:17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45 天
纪检监察电话: ****-********
资质要求: 供货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竞价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及《主要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见附表)。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①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提供全保修服务。②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在接到用户通知后,生产厂商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并负责将仪器返还厂进行维修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广州集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坚持以技术力量的战略导向,凭借全方面、高质量的互联网服务,以时尚、积极、健康、创新的品牌理念成为各大行业采购者最受欢迎的仪器仪表采购中心,是一家气体检测系列、环境检测系列、电力检测系列等产品的经销批发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总金额: 175,000.00
采购人意见
排名第一的北京尼科荣光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主要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排名第二广州集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响应了我方招标要求,报价低于我方预算,建议选择广州集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广州集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75,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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