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大学尼康单反相机及其附件中标结果

地质大学尼康单反相机及其附件中标结果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尼康单反相机及其附件采购项目(GDC-****************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北京赛特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尼康单反相机及其附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成交供应商: 北京赛特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全国 联系人: 辛经理,黄经理
联系电话: 136*****598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liquanguo@sohu.com 电子邮件: bsitc@163.com
开始日期: 2013-01-11 11:04:51 送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截止日期: 2013-01-17 11:04:51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 本次竞价要求北京本地供应商或者在北京有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竞价时需上传有效期内 加盖公章的电子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 人资格证书)外地供应商应在竞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电子版本地销售服 务网点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组织 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厂正版的货物,产品包装完整,未拆封使用, 由于工作急需,中标公告后当日内供应现货。供货单位派人送货到我单位,安装,验收,并现场进行使用指导,提供售后质保期内上门维护提 供本地化服务。不得使用快递发货或自提等方式供货。供货商需承诺设备出现问题后一年内两小时内上门服务,上传供应商服务承诺函。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在厂商的最终销售记录中需为我单位(400电话可查询)否 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3、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本次招标不以价低为唯一因素,须满足全部要求;同一服务商须提供所有要求产品;供货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商资质要求及所购产品需求必须完整响应。若投标人不能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将被视作恶意竞价。将取消政采合同,并向政府采购网反映情况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一年免费保修,如果再一个月内相机和镜头出现影响成像质量的问题,必须免费更换。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我们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全新产品,享受厂家的标准服务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赛特因公司主营代理品牌销售、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代理经销IBM,HP,DELL,联想,方正,同方,SONY,EPSON,佳能,NIKON,CISCO,H3C,宝德,星盈等产品。先后在邮政电信、法院、能源交通、政府、金融,军队,工商、医保、机械制造、销售管理等领域开发了综合布线系统、可视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商务管理系统、Internet、Intranet等方面的各类网络集成、系统设计工程近百项,在同行业中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同时,公司代理品牌产品的销售也日益扩大范围并取得不断的增长.
报价总金额: 33,898.00
采购人意见
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没有在有效期内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没有实质响应招标要求,因而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赛特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3,898.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